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感情的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感情的作文 篇1
悠悠五年,似云烟,一触即破;似红茶,喝过后嘴里仍留有淡淡的余香;似梦境,终究有要醒的一天,但不能忘的,便是那比天高,比海深的悠悠母校情,毕竟,我们在这里也有五年之久了。
难以相信,在我们还是懵懂的孩子时,就有这里为我们撑起一片碧海蓝天;难以忘却,那如梦初醒般的一声声问候,一杯杯热水;难以想象,我们很快就要分别;难以忘却‘那即将来到的一句句“再见”。
从小,就在这里成长,从小就在这里欢歌嘹唱,在这儿的故事犹如漫天的繁星,在这儿的记忆好似汪洋的大海。
记得,在藤蔓织起的长廊里,那缠绕指间的蝴蝶,那人工草坪上同学们踢球的矫健身影,那与别人班的拔河比赛,那难受时,同学们的一句句问候。
怀念,过去傻傻的,无顾虑的游戏,而现在,知道要离别,大家都各怀心事,喜欢在春天时看学校里的花儿,总会觉得羡慕,它们可以永远呆在这儿啊,看见那枝繁叶茂的老树,又不知从和而来的伤感,也许离别了,就再也看不到了呢。
情谊无价,母校的情谊更是珍贵,悠悠母校情,滴滴似水恩,将会成为你我心中一个永恒的鸣奏曲,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曾几何时让我们渐渐淡忘的歌曲来: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
……
今天我以西小为荣,明天西小以我为荣,同学们,请让我们牢记,不要辜负了这悠悠母校情啊!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
过去的种种,请让我们永远铭记,铭记这刻骨铭心的难忘母校情。
母校,在你花开树绿时请永远记得我们,想你的我们,即将毕业的我们
感情的作文 篇2
春去秋来,树叶绿了又黄。我希望自己有火般的热情也有水般的温柔,于是我常常用笔在自己的桌面上,涂写着水火两个字。
初三,紧张的、恐怖的初三学习,我已经开始初三的生活了。成绩优秀的同学又开始拼命地做着资料书和作业,我想像他们那样做地“天昏地暗”,但实际上我做不到。相对成绩不是很好的'同学就尽情的玩耍,挥霍着他们的青春。
我羡慕他们,也想像他们那样开心地笑,尽情地闹。但是在教室里我必须慢慢写完该写的作业。初三,我紧张,但做不到很很很专心地学习。初三,真的不懂得它所代表的含义。
学校,不再是记忆中“一个有很多房子的地方”,它代表着我必须学习的地方,习惯了早早起来去上学,习惯了很快地吃完饭再学习,习惯了去做很多的作业。
我喜欢学校,因为它给我带来朋友,让我成熟地对待事情。我也不喜欢学校,它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挫折的滋味,让我冷漠地对待事情。
我对学校的感情,有些复杂但又清晰可见。
感情的作文 篇3
12岁的时候,我有过少年的友情,是和学校里的一个同龄女孩。她的家和我的家隔了城市中央的一条河流。夏天下着暴雨的午后,我记得她撑伞等在楼梯的下端,来接我去她家里吃冰激凌。潮湿的阴影里,她的面容像皎洁的一朵山茶。我们在大雨中光着脚踩水。在她宽敞的家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诗集。然后疲倦之后拥抱着睡在一起。她的浓密的长发散发 出清香,在睡意朦胧的时候兜了我一头一脸。我用手去拨。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常和父母在一起的女孩。喜欢写诗歌。晚上睡觉的时候会面无表情地流下眼泪。她的家庭不幸福,父母感情不和,时有争执。然后有一天,父亲突然失踪。我们有彼此隐秘而艰涩的'疼痛。都还没有长大,是肿胀的纯洁的花苞。想在彼此的灵魂里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途径。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虽然这种爱,因为某种绝望,显得盲目而决绝。充满纠缠。我记得我们每天写信。即使在同一个班级里,每天都在见面。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总是不够用。我们在信里写,我爱你。就像对这个尚未展开旅途的世界说,我要出发。
这种感情,现在看来,其实已经如同一场初恋。
这段往事,使我对女性之间的友情,一直保持着某种信仰。在它里面,没有性,没有好奇,也没有激素的作用。只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愿望而靠近。我们就像两个敏感的贫乏的孩子,彼此拥抱取暖。这样纯洁静好的陪伴。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为被埋葬,已经深不可测。
现在想起来,17岁之前的生活,也许是一生中最为残酷而凄艳的岁月。青春像一段黑暗的火车隧道,呼啸着奔驰。后来,我们很快就各自恋爱了。那时候总是以为恋爱能够彻底地拯救自己的孤独。是在付出很多代价,耗费掉很多时间之后,才能够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10多年以后,我早已离开那个在市区中心有一条河流的南方城市。从南到北,一路在不同的城市里迁徙,寻找能够停留的地方。我开始写书,出版小说。我的生活,日益的桀骜和颠簸。但是少年时,我曾对她说过,我以后会写书,因为我要让别人知道我的疼痛。我们的疼痛。所有人的疼痛。她最终嫁给了一个淳朴沉默的男子。结婚生子,平淡的工作。过着安稳的生活。有很长一段时间,彼此失去了音讯。
然后,有一年夏天,我回家。偶然联系到了她。于是就去见她。我还记得她最喜欢吃香蕉,在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一大串香蕉。还有一捧打着花苞的深红石竹。依然是暴雨的夏日午后。窗外是滂沱的雨声。她的长发已经不见,扎粗糙的髻。憨稚的1岁幼儿在她的怀里酣睡。在彼此经历过了那么多繁华至极的恋爱之后,她已做了母亲。而我,依然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径地微笑。沉默。她让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的气味。我看到墙壁上她16岁时候的照片。我也一直把自己的一张少年时候的黑白照片带在身边。照片这样陈旧,而少女时候的笑容,却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我们还是有着一模一样的喜好。和过去一样。
告别的时候,她送我。我把她的孩子抱在怀里。那小小的男婴,粉白可爱。生命的延续让人惘然。我们凭借着曾经给予对方的温暖和激情,已经长大。那段少年时的感情,就如同彼此寄居的蛹。当灵魂长出翅膀,各奔东西,蛹就成了透明的空壳。
10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当然,成年以后,也会继续拥有友情及对待友情的方式。心有愉悦,偶尔彼此相约。相处洁净并且节制。在上海,我曾遇见数个美丽而个性独特的女子。她们做自由撰稿,做唱片,做网络……我们在台风的夜里行走于大街上,用手护着打火机给彼此点燃一根烟。偶尔去酒吧买醉,聊起男人和点滴的往事,已然云淡风轻的口吻。从不把彼此带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我们成为朋友。隔着一段距离,小心而轻柔,触摸对方的手指,却已经不需要皮肤的温度。
成年的友情,只能是给对方一些时间。我们都如此清醒,看到了时光的界限。
少年时那般潮水汹涌的友情,已经不见。经历过诸多人性的苍凉和命运的多舛,已不再需要倾心的付出去探知未来的结局。我们知道,最终我们是会长大的。疼痛会过去的。
而那些爱过的人,也就消失不见了。
感情的作文 篇4
推动社会发展的是科技,作为科技支柱的是经济,经济之本便是人脉,人脉存在利益关系的同时也不乏感情。
我并不知道感情是什么,这可能要牵扯到宇宙学,甚至人类物种起源,这些大知识是我不能评说一二的,我只是写出自己想写的,你们可以不看,但我不能不写。
说起感情,它是所有情感的总称。
0——6岁,苦难的开始,对于以后,你只需要用眼泪充斥当前,艰难刻苦的路,让它等着自己就好。所以这期间是没有任何感情的。
7——10岁,就这样,你的眼里没有世界,世界也不在乎你,在彼此漠视的情况下,你又长了几岁,这时,似乎已经懂得为什么哭,为什么笑。虽然如此但仍然懵懵懂懂,还是以自己为中心,也会因为父母说一句只爱哥哥或者姐姐就会哭到满世界都觉得吵。所流露的感情也是不清晰的,也只能是没有任何心机的自私自利的感情。
11——16岁,任岁月如梭,时光匆匆,唯一不变的只有那遵循命运轨迹不断成长的年龄,似乎永远不会停止,于是,十一岁,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十五岁,它们毫不留情的从你身边掠过,舍你而去,留下的只是些抓不住的回忆,直到十六岁,我不想说这个时期的你是叛逆的,其实这只是成长中不可避免但可以原谅的幼稚而已,这时候,你也会因为想引起某个异性的注意而多说两句话,或者多走两步路,在有意的安排下制造一场无意的巧合,这难道可以说是卑鄙吗?不,只是因为一种情感------激情。
17——20岁,或许人的志向不同,选择不同,这时的你或许还在校园,或许已经初涉社会,天真养成的自命不凡必然让你碰了不少钉子,世界在你眼里忽然好大,大到第一次让你感觉自己很渺小,人生如戏,剧情发展至此总会有一双为你撩开迷雾的手,不在乎是否纤柔,是否宽厚,总之你明白了比激情更美好的是爱情。
21——30岁,已经领略了两种感情,这时的你也完成了人生大事,和自己的另一半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起在真主面前许下一时兴起的承诺,共同进退,克服种种困难,工作顺利,家庭美满,你也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出生而感到任何压力,一切都稳妥的进行着,这时的感情是不能用语言阐述。
31——40岁,此时的你没有了热恋时的干柴烈火,没有了年轻时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现实生活给的无奈与压力,你和爱人望着对方空洞的眼神,没有任何朝气,突然间感到彼此依偎的空间又变小了。相互紧贴着自己早已熟悉的肉体,虽然没有任何新鲜感,但仍然不离不弃,这是比爱情更伟大的爱人之间的友情。
41——50岁,这时,已经沉着稳重的你,不知道过了几个春秋,也无力去细算,最大的愿望便是和自己爱的人健康度过余生,彼此牵手的那一刻,便注定了搀扶到永远,尽管相互给予的只有一声“老伴”。
你深深的明白拴住你们的不是别的,只是一种感情————亲情。
不可否认,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同的感情在不同的时间段出现,等你的感情耗完,便也看见了死神。。
感情的作文 篇5
我养过很多兔子,唯一有两只使我难忘,那就是煤球和木头。
煤球和木头是我在三月份买的两只兔子当时卖兔子的老头说他们是一对,可以繁殖我也半信半疑了。煤球和木头有不同的性格。煤球很机智聪明它的毛色是乌黑色的,木头虽然没有煤球机智聪明但是它也有体质强壮的身躯它的毛色是土黄色的'。
今年八月份,姥爷把煤球和木头都养成年了,可是才发现煤球和木头都是公兔子。准备把他们全部杀了,我当时不想让煤球和木头被杀,因为我养了他们六个月了。养这么大,再杀了多可惜呀。但是我也没有吃过兔子肉,我也想吃一次。我的心里十分忐忑……
直到十月份我才有了吃兔子的狠心,为什么呢?因为上次我和李浩哥哥玩抓兔子,李浩哥哥是一个特别拽的男孩。他刚开始问我哪只兔子最聪明伶俐?我就告诉了他是煤球。我也很喜欢玩抓兔子,于是我和李浩哥哥就用声东击西把煤球抓住了。当我们翻过墙头的时候,因为李浩哥哥是城市人缺乏经验他揪住兔子的耳朵是直着揪的再加上煤球特别灵活,它用它的前爪去挠李浩哥哥的手,哥哥感觉到疼痛就松手了,煤球趁热打铁用它的爪子挠了一下我的肚子,它掉在了地上。
我和李浩哥哥看见它掉到地上了,第一举动就是去抓它。但是煤球很聪明伶俐,他看见了两双手,赶紧就朝前跑了。我和李浩哥哥紧追不舍,小狗看见这一幕也想凑个热闹,狗几乎都是烈性的它看见会跑的东西就会去追。煤球看见了小狗,赶紧转头我想堵住它,但是它从我的双腿穿过去了。窜到了森林里,没戏了!森林这么大,找一只兔子简直是大海捞针而且它还是会移动的东西。说不定现在跑到哪了?
我很恨煤球,因为我辛辛苦苦养了它六个月。捉它玩一会儿,它居然翅膀硬了跑了,还被姥爷吵了一顿。
我不打算留着其他兔子了,我就对姥爷说全部杀掉它们吧。老爷同意了当天就把兔圈里所有的兔子杀了个精光。到了晚上,我香喷喷的吃了一碗兔子肉。
第二天早上起床,我的心情好多了。我也有一点责怪自己了,我在兔子面前有一点霸道,他们犯了一点小错误,甚至是有一些兔子是无辜的,就被我全部杀死了。我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抬起头我惊呆了!我看见了一副血腥的场面,地砖上有兔子血还没有干呢,在黄昏太阳光的照耀下显得一丝丝幽凉。满树的兔子皮和树上的血,让我想起了地狱的人们挂剑树的场景,晨风一吹满院子血腥的味道。
我很爱煤球和木头和其他兔子们,但是我的爱是一片空气,因为兔子是人类的食物而不是朋友。它们的使命就是为人们献身。
无情的食物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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