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地铁、火车站、过街天桥、露天商业广场建设的高速发展,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但目前我国室外型自动扶梯设计与制造参照的标准与室内型自动扶梯相同,均为国标GB16899-1997。作为自动扶梯通用的标准,国标GB16899-1997中针对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具体防护设计要求的条款较少,仅在第0.5。2条概括的规定了室外型自动扶梯应该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零件、材料和使用说明。由于各个厂家对国标的理解不同,设计制造出的室外型自动扶梯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可能影响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使用寿命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自动扶梯的设计规范
1、提升高度:一般在10米以内,特殊情况可到几十米。
2、倾斜角度:一般为30度、35度。
3、梯级宽度:600毫米、800毫米,1000毫米
4、速度:一般为0.5米/秒,有的梯型可达到0.65米/秒、0.75米/秒
5、理论输送能力:按照速度0.5米/秒计算,不同梯级宽度的输送能力相应为4500人/时、6750人/时、9000人/时。
6、梯级、踏板上方的安全高度:自动扶梯的梯级上方,应有不小于2.3m的垂直净通过高度。该净高度应沿整个梯级、踏板的运动全行程,以保证自动扶梯的乘客安全无阻碍的通过。
7、扶手带外缘与建筑物或障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扶手带中心线与相邻建筑物墙壁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500mm,该距离应保持到自动扶梯梯级上方至少2.1m的高度处。如果采取适当措施可避免伤害的危险,则此2.1m的高度可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