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物的作文400字5篇,欢迎大家分享。
食物的作文400字 篇1
饮料是一种很好喝的水。尤其是在课堂偷偷喝的时候,觉得特别好喝。夏天上课前,挑一杯喜欢喝的饮料,最好是冷一点的。然后在上课的.时候,俏俏地,把手伸进课桌里,拧开盖子,再准备好,在心中数一,二,三猛地一抬起来喝,冰凉的饮料在口中滑动,让饮料在嘴里待一会,再咽下去,会觉得神清气爽。
鸭舌也是一种很好吃的食物,特别是上面的酱汁,特别好吃。最好是在看书时,会有一种独特的滋味,但最好别被妈妈发现了,不然美好时光就被打破了。
在旅游的时候,最好带几根蟹棒,在车上,火车,飞机上,可以帮你解馋。咬一口蟹棒,那鲜美的蟹肉立刻就在你嘴里化开,很奇妙。而且蟹肉的香味还会漂浮在身旁,这时,你可得注意一点,别让人抢走了。
糖炒栗子也是一种很美味的食物,虽然外壳很硬,但里面的肉却格外香甜,尤其在春游时,吹着微风,吃着板栗,好不悠闲。
猪蹄真称得上是人间美食,那红得又泛着光泽的猪蹄,让人看着都流口水。味道想必也很好吃,咬一口猪蹄,切记不能咬太大口。再含入口中,不要咽下去,在口中慢慢品尝,鲜美的汁在舌尖上滑动,让人还想再吃一口。
龙虾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美食,在晚上看电视时,来一盘龙虾,先把它的头一掰,在吸一口虾膏,十分鲜美,再吃它们的肉,非常好吃,我能一次吃五斤龙虾,真是奇人啊!
我很喜欢吃美食,美食真让人欲罢不能啊!
食物的作文400字 篇2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食物的作文400字 篇3
每天,妈妈准时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来,鸡鸭鱼肉样样齐全!我总是张口就吃,从未想过这个话题——明天吃什么。
从古至今人类吃过的东西有多少?
远古时代,人们以树叶、野菜充饥。自从有了火,人们就开始打猎吃动物。直到今天,人们还在残忍地捕杀各种动物。
让我们想想恐龙时代吧!开始,只有素食恐龙,大家相处是多么和平。但是,自从有了肉食恐龙以后,一切都变了。肉食恐龙了肉食恐龙以后,一切都变了。肉食恐龙把素食恐龙吃完了, 便开始自相残杀,自己吃自己的同类。
恐龙的结局大家都知道是怎样的,难道我们人类也要面临这样的灾难吗?不!
现在有许多动物已经由于人们无情的捕杀面临灭绝的灾难,如:、老虎、狼、狮子、野兔、熊、金丝猴等等许多可爱的动物已经倒在了人类的餐桌上,变成了某些人炫耀的资本、所谓的“身份”的象征。试想一下,如果有朝一日人类把地球上所有的动物吃完了,那么下一个盘美餐是否会变成我们人们自己呀!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倒吸一口气,这难道就是将来人类面临的灾难吗?
所以,我在这里奉劝所有吃野生动物的.人们:不要再把你们贪婪的手伸向无辜的与我们人类一样有在地球上生存权利的所有野生动物们!
食物的作文400字 篇4
中国小吃风行天下,若问我最爱哪个,我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红油抄手。
红油抄手是川菜名食。红得发亮的辣油、绿油油的葱花、两三滴黄澄澄的麻油、鲜美的鸡汤,再加上那洁白无眦的抄手。望着它不禁垂涎三尺,想要立马大快朵颐。
抄手即为馄饨,在川中称为抄手。将鸡肉或猪肉馅用抄手皮包上,锅里的水滋滋烧开了,将抄手下到锅里,待抄手在水面上下翻滚后,再用冷水往锅里激一下。热气腾腾的馄饨就可以盛入已放好辣油和鸡汤的碗中,然后覆上葱花,滴上麻油,一碗香气扑鼻的红油抄手就能端上桌啦。
红油抄手的麻香扑面而来,这香沁人心脾,包含着葱香与辣椒的香味,却辣而不燥,顿时勾起人的食欲。咬住抄手一角,顺着边往里吹气,这样就不会汁水烫着嘴,轻轻地一吸,它便滑入口中。这时,不要急于吞下,而要在嘴中品味一番,那细腻的抄手皮在嘴中流动,不断挑逗着你的味蕾,时不时触碰你的'舌尖,让你难以忘怀。含破抄手皮,露出里面的肉馅,咀嚼一番,鸡肉的咬劲与猪肉的细滑一并涌上心头,吞下去后那美味仍缠绕舌尖,不觉大喊一句:再来一碗!
这红油抄手,让无数食客食客苦苦寻求,让无数绅士、女郎放下雅兴,只沉浸在那美味之中。红油抄手就是那民食中的奇葩,中华民族的瑰宝。
食物的作文400字 篇5
我最最喜欢吃的食物是烤“黄金薯”,大家可能要问了,这不就是烤红薯吗?那你可就错了,因为“黄金薯”和红薯可不一样的。
虽然它长的跟其它红薯差不多,但种植起来却不一样。它要在夏姑娘来时才能种下,需要土地公公的供养充足,对水娃娃的要求也很严格。既要防害虫,又要有肥料和土壤的合适比例。所以“黄金薯”的样子都是细细长长的很是均匀。
最重要的一点是制作。而我的妈妈就很会做。
首先拿出长长的“黄金薯”,洗干净后在水里浸泡一个小时,在用锡箔纸把它包起来,这是防止“黄金薯”在烘烤期间萎缩和它的糖分流出。接着妈妈把烤箱调到了180度,让烤箱“失望”的空烤15分钟后再把“黄金薯”放进“预热烤箱”里,再把时间调到一个半小时。“黄金薯”就在烤箱“开心”的烘烤下变成了金黄色。在烘烤的时候那阵阵的焦糖香味不断的扑进我的鼻腔里,让我肚子里的馋虫一直爬来爬去。
最后,妈妈小心的把烤的外脆里嫩的“黄金薯”拿了出来递到我的手里,看着它又细又长,外表棕红的'样子,我迫不及待把它的“外衣”剥开,看着里面软软的,金黄金黄的,很可爱。我赶紧咬了一大口,啊!真是又香又甜又软又嫩,让我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它还美味的食物了。
这就是我最爱吃的“黄金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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