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

时间:2024-10-12 18:33:51 阅读 我要投稿

企业自查 篇1

  中房地产拟向温州德欣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xx]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xx]10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xx]17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月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有关要求,中房地产对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本专项自查报告。

  就本次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本公司查阅了纳入自查范围内项目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预(销)售文件、房源公开文件、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等,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公司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网站上关于土地、商品房销售违法案件的公示信息,并就有关事项向项目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讨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自查的公司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公司共8家,

  二、专项自查情况及自查意见

  本公司按照国发[20xx]3号文、国发[20xx]10号文及国办发[20xx]17号文等相关规定对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及自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自查

  1、是否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中,有以下项目用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形,具体如下:

  中交漫山(A83地块)由中房嘉润负责开发,目前处于拟建阶段。20xx年1月22日,中房嘉润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NA-4-2地块的开工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该宗土地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尚未动工建设,存在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情形。

  经自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国土主管部门确认,上述土地不属于应当被收取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

  2、是否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形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不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形。

  3、是否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情形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应当收取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的情形。

  (二)关于炒地行为的自查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炒地”的`含义、内容或适用条件均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理解“未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动工建设,在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下高价卖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为“炒地”。基于该等理解,公司自查了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不具备法定转让条件的项目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形。项目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炒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于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自查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关于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情况的自查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土地闲置的情形,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结论性意见

  根据前述自查,公司认为,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应当收取土地闲置费或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的情形,不存在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因前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已作出相应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告文件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如果项目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因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中房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自查 篇2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内容,从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无变化;生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应完好,无损坏或脱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的产品,专用内包装场所的紫外线灯盒抽风设施正常运行;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罩等设施完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式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二、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三、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我厂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记录;在岗的生产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有效的健康检查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佩戴首饰;原料的进货验收有记录,包括有原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原料和包装,有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过程做好投料记录,包括有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投料日期和使用数量等;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记录;我厂按照现行有效标准的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每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有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对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对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我厂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企业有出厂销售产品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我厂未出现消费者投诉现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饼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回的产品名称、数量、召回地、销售量、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我厂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四、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工作记录;针对这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工作的缺陷,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改正。

  2、自查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未戴工作帽,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该工作人员也立刻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事后我厂质量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自查 篇3

  一、 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与每个员工签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同时成立了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切实提高了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树立了“人人都是消防员,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并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对电源线路、电脑、打印机、插座和集线器等进行全面自查,均未发现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烧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耗电设备超负荷运转等现象。库房周边没有明火及可燃物,烘干塔及烘干车间进行了全面检查,运转正常。

  1、消防器材防火锹、防火斧、防火钩、防火桶等防火设备齐全、使用正常。

  2、灭火器32个其中(8公斤)22个,(4公斤)10个,使用正常。消防车使用正常。

  3、安全通道标志外观完好无损,指示正确。

  4、消防应急照明灯外观完好无损,功能正常,断电后可自动启动。

  5、做到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隐患

  (1)、各别岗位操作人员对生产装置 发生紧急和异常情况时,处理掌握不到位,需要加强培训。

  (2)、建设中的库房施工中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7、对隐患的整改

  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岗位培训、按操作规程执行。及时处理建筑垃圾,做到场区清洁,杜绝隐患发生。

  四、消防队伍的.建设

  公司组建兼职消防队,队长:张国峰,副队长:任洪涛,队员: 全体员工,并24小时值班,巡查防护,经常开展灭火业务训练和预案演练。消防车,器材完备,完整好用。

  五、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在提高员工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的同时,通过消防紧急疏散、自救逃生等演练,切实增强了员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

  总之,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事关我公司与员工生命安全。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管理,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企业自查 篇4

xxx安监局:

  根据《xx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通知》(xxxxx发[20xx]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制定了检查方案,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由于我中心只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故对照表1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严格落实制度措施,现将我中心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宣传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中心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备案证》手续。

  3、中心无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或过期现象发生。

  4、中心建立有安全使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中心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6、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

  报批。

  7、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不存在未按正规设计、未审查通过就使用的现象发生。

  8、中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9、中心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中心每年均开展夏季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四防”工作。

  11、中心在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置有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备、设施,并进行监控、维护,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12、中心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13、中心对临时用电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开展风险分析,落实过程监管,并制定有安全防范措施。

  14、中心对涉及15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

  15、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即储存场所未与禁忌物混存混放。

  16、中心对液氨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的充装管理。

  17、中心不存在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8、中心检验人员能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建立有档案、

  采取定期检测、监控。

  19、中心制定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0、中心为检验从业人员提供有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

  21、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落实责任追究制。

  22、中心无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对于本次自查,中心领导特别强调要按照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东区安监发[20xx]25号文件要求,逐项落实,不能流于形式。希望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我中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Xxxx

  二〇XX年六月三十日

企业自查 篇5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xx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xx,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xx,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xx,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xx,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xx,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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