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22:36:44 育儿 我要投稿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1

  为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优化专职工作人员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现行人事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原则上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从国家正式职工、退休、离休人员中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原则上由被聘人员原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任专职工作人员须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2

  (一)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各类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聘任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4

  一、人事

  1、园长主管园内人事工作。主持召开行政会或园务会研究确定教职工岗位分配调整、奖惩等工作。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园内岗位调整分配。

  3、园内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每年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园内计划、工作报告等。

  二、考勤

  1、园内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每天上下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

  2、全园教职工必须按园内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蓠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日组长或园长。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扣发部分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与工资、奖金、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5

  一、人事

  1、凡本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

  3、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凡本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园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园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园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园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幼儿园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6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自主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聘任专职工作人员须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幼儿园管理制度01-02

幼儿园就餐管理制度04-25

幼儿园后勤管理制度04-25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04-25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04-22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12-09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1-27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12-19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