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历不够高,孩子没有书读,这违反教育基本价值的做法,出自一个区的教育部门之手,委实不该。
据《山东商报》报道,28日,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在其官网上挂出了今年小学招生信息,就外来娃上学做出新规定,要求外来娃上学,其家长须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涉事教育局招生新规的潜台词无疑是:要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学历不合要求,就不必到当地务工了,外出务工了,孩子也没有书读。在人力资源流动加剧的今天,这让人匪夷所思:此举非但抑制个体社会化流动,还会加剧留守儿童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在流入地同样在纳税,在为流入地的财政收入做贡献,孩子的平等受义务教育权为何就要受到侵损?公共教育资源的阳光,为何就照耀不到他们,或者总要打上折扣?连很多大城市的通行规则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有相对固定住所,有相对稳定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孩子即可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民办学校,而未附加其他条件,历下区教育局何以就冒天下之大不韪,还要另行设置歧视性条件?
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历下区教育局却公然对外来务工人员施行制度化的学历歧视,并株连到孩子的读书问题。低学历人员在社会竞争中本就处于相对劣势,甚至权利时常受到侵损,而若孩子再因此受到株连,平等受义务教育权受侵损,岂非是加剧贫穷或权利受损现象在代际的传递?
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即让人看到读书改变命运的希望,通过努力改善处境,进而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性。也正因此,教育公平被视为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而“家长学历不够高,孩子没有书读”,这违反教育基本价值的做法,出自一个区的教育部门之手,委实不该。
历下区教育局将外来孩子上学和家长学历捆绑,或许有着当地公办小学学位资源紧张的动因。但去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曾表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中央财政给予奖补资金的支持;去年底,国务院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打破原先农村、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别设计的条块分割模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的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中央层面都在为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的破冰努力,历下区教育局又岂可逆势而为?希望“家长学历不高,孩子没有书读”的做法,能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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