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对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如:解决了之前食品监管执法依据不足问题,明确了食品经营者、地方人民政府、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具体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称《特别规定》)实施以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管工作还仍需继续加强。
一、当前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高。部分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抓食品安全工作不会“弹钢琴”,把它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来抓;二是把食品安全工作当成阶段性工作来抓,应付上级督查,缺乏建立长效机制的谋划;三是对食品进货台帐检查不够,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对违法案件查处不痛不痒。
(二)指导不够。一是培训指导不够。近年来出台了不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工商总局也制定了许多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一般都转发至区县工商局,工商所具体承担监管工作的人员,却很难看到文件,导致“看文件的人不直接从事一线监管,从事一线监管的人却看不到文件”尴尬局面。二是工作指导不够。区县工商局具体科室,指导工商所时仅仅是转发文件或是开展督查,缺乏“手把手”指导。对台帐建立和规范指导过于笼统,使得工商所人员在从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三)责任不明。一是“大锅饭”监管笼统化。食品监管工作没有划片到人,或把划片到人仅仅停留在公示栏上、文件上、汇报上,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一窝蜂”上,食品安全工作出了问题集体承担,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二是“网格化”监管绝对化。食品经营户划片到人,但却因工作中的绝对化造成了食品监管工作人为阻隔,各自为政,造成工作标准不一,无法提高整体监管工作水平。
(四)工作不实。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建立科学长效监管机制,随意性强,为应付上级检查,突击性开展工作多。二是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台帐,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通过示范引导把工作做活、做细。三是对没有按规定建立台帐的经营户责令改正多、处罚少。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巡查没有做检查记录,相关信息没有输入数据库,对食品台帐监管很少开展溯查工作,食品经营户分类监管仅停留在表面。
(五)奖惩不严。虽然已经推行了包保责任机,建立了奖惩制度,但当食品监管出了问题时,处理部门却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对涉案责任人给予象征性的批评,让广大监管执法人员产生了错误认识,缺乏了对食品监管工作责任的.应有认识。基层工商所对个人考核往往流于形式,使得该项工作没有做到奖勤罚懒,难以提高一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主观上,基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认识不足,监管理念没有转变,存有“厌战”思想,工作开展不适应新形势要求。辖区基本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致使执法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对存在的风险点未引起足够重视。
客观上,基层工作繁重,而人员少,致使被动管理,缺乏创新。责任包保制度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落实,但执行力度不够,履职尽责还未完全到人。出现问题时只是要求整改,责任落实也就打了折扣。
三、强化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以学习宣传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
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执法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对食品监管风险点的认识,进而更好地推动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素质为目标,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以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主线,结合市场准入、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传销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题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严重“断奶”问题,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食品监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三)以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执行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
健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暗访和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行跨区域食品监管工作互查互评制度,杜绝“巡而不查”、“表面巡查”等不实作风。对食品监管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实施“一票否决”制度来取消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奖励或晋升,以增大对食品监管工作不力的惩戒力度,促使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如人意,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足,也反映了监管体系目前存在的种种弊端。特别是“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影响了国家荣誉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已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灵武市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食品经营现状
目前,市管辖的区域内有1个街道办事处,7个社区居委会,2个乡,5个镇,4个农林场,66个行政村、30所中小学校。从事食品经营的乡镇集贸市场2家,共有食品经营户1292户,其中县域以上食品经营户474户,乡镇村食品经营户818户,食品批发户69家,零售经营户1223户。
二、目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有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认证标志的意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工商部门频频出招,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无视肩头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职责不清
食品安全在工商、质监、卫生、食药、农业等多各部门的监管之下,为何还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症结之一就在于多头监管。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职能部门鞭长莫及,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管。大部分食品经营户规模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旁搭建临时经营点,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虽然各个职能部门都有各自分管的领域,但仅在生产流通这一环节,就聚集了工商、质监、卫生等多各部门,且存在遇到有益的事抢着执法,遇到安全事故则互相观望的弊端。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分管一部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虽然自治区政府明确了小作坊监管办法,但目前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三)检测水平落后
目前,我国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但国内食品检测能力相对滞后,无法满足职能部门对食品检测的需要。基层监管部门设备相对落后,效率比较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
当前,就灵武市食品企业而言,化验室面积普遍较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员少,基本上是半路出家,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盲目操作。有的参加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甚至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为节省成本,不愿出高薪聘请专业人员,只想临时对付。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四)自律意识偏低
按现有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制企业和个人企业,员工大都是自家人及亲戚,尤其是小作坊,基本都是一家一户,个别小作坊业主甚至连台帐都记不了,更谈不上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
(五)责任意识不强
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如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规模和设备,必将增加成本,不少小作坊将丧失低价优势难以运作,经营。因此不管质监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少数小作坊业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击战。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要求的索证索票、添加剂备案等都不完善。
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培育,实施名牌战略
监管部门应按照发展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申报成功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产品的培育,组织开展中国名牌产品,宁夏名牌产品等产品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创立名牌的动力,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中心、创新科技开发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培育宁夏特色名牌产品,以自主创新促进名牌建设,以名牌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正在开展的“行政指导”活动,普遍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温暖服务,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要深入下去细则调研,找出存在问题,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
难,同时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二是要搞好《食品安全法》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各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经营网点诚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好食品质量关。
(三)引导自律,规范企业行为
工商部门要围绕提高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工作,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以促使其自觉形成严格自律。首先积极组织食品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其次是帮助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电子监管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小作坊、食品摊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工商部门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食品摊贩业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质量引导和培训,把“要我提高质量”的.他律行为转变为“我要提高质量”的自律行为。
四、协调联动,形成高压态势
要加强与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青铜峡市政府采取了食品安全、无照经营信息共享机制,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供了参考,在工作中工商和相关执法部门在联合行政执法时应同时行动,由双方协商成立临时组织,制定方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最佳执法效果。系统内部上下也要形成定期会商制度,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
五、严格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一)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上级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步骤、提出具体要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
(二)狠抓宣传教育,提升监管水平。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认识水平,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对内强化法律法规和监管常识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工商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对外通过个体例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使广大的监管服务对象知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乡村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机制落实,规范日常监管。一要加强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流程》的要求,对受理、审核、登记、发放程序进行督察,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要全面落实市场区域巡查监管。按照《进一步深入推行市场区域巡查制工作方案》、《市场区域巡查工作督察制度》的要求,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落
实“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市场巡查要求,实现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要求。三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加强了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四要全面巩固提高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帐。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帐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的监管,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疏导、事后督导的工作方法,在食品经营户中全面巩固提高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账,使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两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五要尽职尽责,加强监管,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配送市场。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坚持从“源头”抓起,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全区流通环节推行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实施方案》,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配送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配送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场上柜,使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做到“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消费”的良好效果。六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隐患多等特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采取“四查”“三帮”措施,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职能。“四查”掌控小作坊和摊贩的现状。一查营业执照和前置许可证情况,二查生产经营环境情况,三查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情况,四查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状况。“三帮”措施规范小作
坊和摊贩整改提高。帮助指导生产环境、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较好的按照食品市场准入标准进行改造;帮助生产环境较差、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的小作坊进行改造提高,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帮助小作坊和摊贩规范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七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有效净化食品市场。按照《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安排》,明确检测任务。加大食品检测设施的投入,为食品现场检测提供条件。通过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开展,净化食品市场,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八要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以“示范店”为点,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市场向更高层次迈进。九要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常识,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解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要总结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效地解决办法。坚持和完善“分类管理、层级负责、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改革和完善食品流通许可、风险监测、风险预警、监督抽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以及质量追溯、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增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控,强化质量记录可追溯,不断形成长期的、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充分运用质量检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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