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5 08:03:51 职场 我要投稿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共15篇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

  近两年来,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式总体趋稳,粉尘等职业危害事故整体下降。但是职业安全卫生形式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我矿一线职工作业场所职工健康安全,减少粉尘、瓦斯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办〔20xx〕139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矿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我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学习,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一、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采掘一线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我矿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各区队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积极行动起来,抽调得力人员积极在本区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治理,并将所配备的职业健康监护人员机构报劳人部门批准。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企业简介、企业工伤职业病作业办理流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书、职业卫生与健康计划、近期各类人员体检结果、职业危害与防治措施与制度、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结果、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及实际发放情况报表、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内容。

  四、加强职业健康个人防护工作,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加大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职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井下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提醒工作人员进行健康防护。

  五、建立井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我矿的.粉尘浓度监测报表由通风区按月提供,劳资部门将其存入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六、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事宜由劳资科负责,具体见《20xx年职业健康查体计划》。依据我矿的职业危害特点,我矿职工应具体做好心电图、拍片子等内科检查。

  七、切实做好“一通三防”和洒水灭尘工作。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洒水灭尘系统,加强防尘设施建设,竭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学生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各处室、教职工除各自的具体工作职责外,学校安全岗位职责如下:

  1、校长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对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员进行安排、督促、考核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支部书记:负责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协助校长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3、主管副校长:负责全校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年级主任、班主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助校长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安监员: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助领导妥善处理师生安全事故,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制定学校应急预案,指导、监督部门、班级开展安全工作,抓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收集痕迹资料和年终归档工作,执行上级交给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各种表册、材料等。

  5、政教主任:负责全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

  6、总务主任:负责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防雷设施、器材、房屋、学校各类建筑、门窗、路面等安全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学生食堂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震、防电、防盗、防毒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7、学校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印章、文件、档案的保管、保密及部门协调工作。

  8、教务主任:负责对任课教师、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的安全管理;负责所组织的教研、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各级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校级考试安全工作。

  9、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年级教师会议和学生干部会议,分析研究学生思想动态、纪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管理。

  10、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课余、午休、就寝、劳动、各种班级活动等时间内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卫生、饮水卫生、用眼卫生、乘车安全、用电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财物安全、人际安全。学生缺旷且不知下落,必须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报告政教处,配合学校领导处理涉及班级学生的突发事件。

  11、任课教师:负责本人任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管理工

  12、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审查和登记,禁止社会闲杂人员和闲杂车辆进入校园;负责学生按规定进出、维持校门周边秩序和夜间巡逻,处理突发事件。

  13、宿舍管理员:负责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火、防电、防盗、防打架斗殴、防突发事故。

  14、水电工:负责全校电器、用水安全,经常性地检查、修复校内水电设施设备等。

  15、校医: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及学生的'卫生保健,定期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或督促治疗工作,做好卫生监测和学生体质档案工作。监督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6、夜间值班员:负责夜间巡逻校园,保证夜间全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排除安全隐患。

  17、实验管理员:负责本室管辖的器材管理,进行简单的维护,帐、物定期核查,随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放触电、防水淹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品、贵重物品的管理。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工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企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项目组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过程地参与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并为总工程师提供安全、消防技术和管理支持。

  3.4技术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的资料汇总,安环科负责报批及相关联络。

  4、需报政府批准的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4.1需报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4.1.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4.1.2符合下列条件的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1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有较大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发生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即超出原装置设计要求、范围、数量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4建筑物内部装修项目

  4.1.2.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1.2.6安环科认为需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消防管理部门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2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4.2.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批与验收

  2.2.1.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安全审查

  a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要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前15日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预审。请安环科门参加审查会议。

  c对职业安全卫生内容的审查意见要写入会议纪要,并在初步设计中落实。

  d以上工作由本企业总工程师负责。

  4.2.1.2预评价及审查

  a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对存在高毒、剧毒作业危害的项目必须进行职业中毒危害评价:

  (a)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b)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性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c)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序分级》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d)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e)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f)其它由安环科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b需要做安全预评价、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的项目,由安环科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并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单位承担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向其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

  c下列项目必须选择取得甲级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工作:

  (a)国务院、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或备案的;

  (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的;

  (c)中央企业投资的;

  (d)剧毒危险化学品的;

  (e)法律法规规定的。

  d预评价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并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

  e预评价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查表》

  (b)预评价大纲(由评价机构承担);

  (c)预评价报告书。

  f预评价审查内容及相关文件准备齐全后,由安监局向市安环科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预评价审查申请。

  g对政府及安环科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安环科组织落实。

  4.2.1.3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a企业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前,应向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审批的申请。

  b申请时向安环科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安全审批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或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c)符合城市规划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行性研究报告;

  (e)生产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做燃点、闪点、爆炸极限、镀锌等理化性能指标;

  (f)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g)安全评价报告;

  (h)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c已经取得批准书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原审批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厂址、工艺、装置或全厂性重要设施总图位置以及工艺装置总平面布置有重大改变的;

  (b)改变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的;

  (c)工厂、仓库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d)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

  d对政府及安环科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落实。

  4.2.1.4初步设计及安全审查

  a建设项目经过安全部门、卫生部门审批后,应选择取得设计业务范围内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

  b项目组织要及时督促工程设计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设施、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同时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提出的安全、消防、中毒防护措施,以及政府和安环科门、消防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或指令。

  c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安全批准书(复印件);

  (c)设计单位的确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e)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d项目消耗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消防审核,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b)《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c)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

  e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f安全、消防、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g对已审查合格的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之一的,应向原负责该项目设计审查的安环科门提出设计审查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a)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引起安全性能降低的;

  (b)在施工期间发现原设计存在严重缺陷重新设计的。

  4.2.1.5

  a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后,项目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与安装。

  b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项目组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材料质量。

  c在施工期间,发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或存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酿成事故的缺陷时,项目组应立即要求停工,组织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保存记录。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项目组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工业卫生设施等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组及相关部门要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度严密的试生产或使用方案,将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或使用。

  f联合生产性项目试生产或使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其他项目试生产不得超过3个月。

  4.2.1.6

  a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安环科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

  b其他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项目级应当写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

  4.2.1.7竣工验收审查

  a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安环科应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b)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c)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d)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f)安全评价报告;

  (g)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b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a)建筑消防验收申报表;

  (b)建设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c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危害防护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d建设项目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验收合格后,即可转入正常生产。

  e有职业危害的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安环科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卫生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f本企业收到合格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即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5、企业批准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5.1由企业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5.1.1在生产工艺、使用原料、设备管路材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设备、管路的简单放大的技术改造项目;

  5.1.2在生产工艺、生产原理不变的情况下,为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自控装置、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装置、报警装置等技术改造项目。

  5.1.3在生产工艺、原理不变的情况下,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节能节电等装置的技改项目。

  5.1.4在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为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在生产系统中增加除尘、除杂质等净化装置的技术改造。

  5.1.5危险性较少(非压力容器、非剧毒高度、非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管道材质的更换;

  5.1.6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审查审批以外的技改项目。

  5.2安全消防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5.2.1技术改造项目在立项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论证和考察。

  5.2.2提出技术改造项目的部门,要写出可行性报告和技改方案,安环科要对其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并提交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审批。

  5.2.3论证与审批要留有记录。

  5.2.4技改项目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

  5.2.5设计、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5.2.6设计完成后、施工前,项目组要将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安全消防技术措施等提交本企业高级管理层,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施工前的确认。

  5.2.7施工要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若有改动,必须再次召开项目评审会或会签。

  5.2.8施工完毕后,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吹扫、试漏。

  5.2.9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级要拿出试车方案,经生产、安环、技术、机电、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及相关生产车间讨论决定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0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组必须提供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理论和现场培训。技术科应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部门提供图纸、说明书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生产、安环、技术、环保、消防等部门和车间讨论决定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1试运行期间,项目级亲临现场指导、检查与监控;使用部门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组。

  5.2.12项目竣工后运行三个月,若运行正常由项目组负责人负责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的情况介绍、危险因素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内容、项目投资、各种安全检测、检验数据或报告、运行状况总结等。安全验收申请及专题报告交安环科门。

  5.2.13使用部门应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5.2.14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验收小组对技改项目进行验收。小组成员由生产办、技术科、安环科、工会、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车间领导组成。

  5.2.15对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安环科负责整改后的检查。

  5.2.16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局面通知使用部门、生产办,纳入正常生产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出来后,应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由专家组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备案。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安全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有以下要求

  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2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

  3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文件;

  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5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

  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6、职责

  6、1工程管理部门

  6、1、1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发立项和上报审批。

  6、1、2负责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

  6、1、3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6、1、4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

  6、1、5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6、2安全管理部门

  6、2、1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6、2、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

  6、3各单位

  6、3、1则对验收评价提供评价的相关资料。

  7、管理内容和要求

  7、1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厂址等有关资料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符合国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7、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7、2、1工程管理部门委托设计院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告书中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篇。

  7、2、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门立即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选择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报告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7、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7、3、1设计部门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中必须有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安全预评价所确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投资概算及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7、3、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工程管理部门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由安全管理部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7、3、3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7、4、1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

  7、4、2工程管理部门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制定施工计划,安排工程进度。

  7、4、3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需变更安全设施设计的,必须征求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7、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生产

  7、5、1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

  7、5、2建设项目建成后,工程管理部门立即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选择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报告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7、5、3建设项目建成后生产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报安全处,由安全管理部门报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审批。

  8、“三同时”管理与考核

  (1)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三同时”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2)未按规定向专业管理部门呈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设施设计、扣责任单位月奖的1—5%。

  (3)因资料不能及时汇总上报,而影响“三同时”验收时扣责任单位月奖的1—5%。

  (4)未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呈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扣责任单位月奖的1—2%。

  (5)未按规定没有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扣,扣责任单位月奖的5—10%。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4

  (一)上学和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靠右走,横过马路走人行道;不准涉水过河;不准无证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时不准带人,不准骑快车比赛,不准单手、脱手、并排、搭肩、搭机动车,遇到交叉路口、拐弯处等要减速缓行;不准追、爬、栏、阻各种车辆;不准在马路上玩耍逗留,要按时上学和放学。

  (二)不乱买乱吃变质有异常的食物,不买流动摊贩、无证副食店的食品。不喝不干净的.水,防止细菌感染和食物中毒,口中不含硬物。

  (三)不准私自到河流、水库、坝塘游泳。

  (四)不准私自拉线接电,不能用金属异物插入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发现学校有漏电、脱落、短路、起火等情况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不可擅自操作处理。

  (五)不准在宿舍里生火、点蜡烛、点油灯。不带、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就寝后私自外出。晚上就寝后和白天离开宿舍要锁好门窗。

  (六)不准爬墙、爬树、爬栏杆和从较高处跳下。不准在护栏旁互相推拉,不准骑在护栏和窗台上面玩耍,打扫卫生擦玻璃、黑板要特别注意安全,谨防摔下来发生伤害事故。

  (七)禁止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伙、持器械从事暴力活动。

  (八)不准到危房、变压电器、高压电线下、油库、建筑工地、汽车旁边、井边、河边、塘边、火边等危险地带逗留玩耍。

  (九)不准擅自离校,有事外出要请假,不准在外就宿和留宿外人。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并事先向家长和老师或同学说明去向,不能单独行动。学生自行组织活动,事先要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老师。要善于识别陌生人哄骗,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更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物和物品。

  (十)不准进“三室两厅一吧”,即卡拉OK室、电子游戏室、桌球室和放像厅、营业性舞厅、网吧,严禁搞赌博活动;严禁观看和传播色情光碟、书籍和淫秽歌舞表演。不准谈恋爱。

  (十一)不准乱掷乱抛东西,不准玩火药、弹弓、玩具子弹枪、尖器利器和爆竹。

  (十二)参加大型活动以及上下阶梯要小心慢行,不准跳跃上下台阶,不故意追赶、拥挤、推撞他人。

  (十三)参加体育等活动,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正确使用体育器械,不准私自玩弄有危险性的体育器械。训练铅球、铁饼、标枪等投掷项目时,其他人要远离投掷区- 6 -观看,在没有教师维持秩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乱投。在跳马、跳箱、单杠、双杠、爬杆、爬梯等器械上,一定要有人在场保护,不可单独无组织乱来。

  (十四)做实验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防止触电、酸碱腐蚀、气体爆炸,严禁从实验室带走危险化学药品。如遇突发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教师。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5

  1、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宿舍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保持

  洁净的`卫生状况,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

  3、热爱学生,服从领导,尽职尽责,具有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意识,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关心学生生活,每天深入宿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每天定时检查宿舍内务、卫生,纪律,日量化、周评比、月考核。

  6、对住宿区内的好人好事、违纪行为进行表扬或批评。

  7、督促检查宿舍长搞好宿舍内务、卫生、纪律。

  8、经常对宿舍进行消毒,做好宿舍防火、防盗等日常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安监办。

  9、定期检查宿舍公共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总务处。

  10、值班时间:24小时值班制度。

  11、按时开、关锁宿舍门,关宿舍门时要检查宿舍内是否有学生或安全隐患。

  12、认真做好宿管记录,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13、宿管员是宿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未履行以上各项职责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宿管员的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6

  一、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二、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三、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四、新生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个人身上不宜多带现金。

  五、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六、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七、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八、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九、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学生处

  xxxx年xx月xx日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7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证上岗。

  二、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三、认真执行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配合卫生监督单位检查工作。

  五、定期完成卫生监督单位的健康检查。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8

  1、护理部应根据医院制定的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职业意外事件。

  2、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3、一次性针筒、针头用后应直接放入密闭盒内统一处理(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

  4、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化疗药物应用时的原则及防范措施。

  (1)原则:护士应经过有关防护知识的培训、体检(WBC在4000以上),尽可能少接触少污染。

  (2)防范措施:

  配置化疗药物前:

  1护士在配置药物前,必须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离衣。

  2化疗药物配药应集中配置,配置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单独的层流间配置,或在净化台配置。

  3化疗台面应铺以一次性的无纺布。

  配置化疗药物时:

  1使用玻璃药瓶时应用保护套。

  2冲化粉剂药物时要缓慢。

  3抽药时针栓不能超出针筒的2/3。

  4注入输液瓶时,为避免瓶内压力过高,需回抽瓶内气体。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冲净。

  6接第二瓶液体时需戴聚乙烯手套。

  化疗药物使用后:

  1化疗药物的'空瓶应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外面做好标记,集中处理。2用后的针筒、输液器、无纺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标记的塑料袋内。

  3教育病人在冲洗排泄物时须冲两次。排泄物需经过污水处理。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9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周转箱清洗消毒,暂存处每次转运后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等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院感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1、工作人员因针刺、割伤、咬伤、或者血液/体液溅到粘膜或者通过破损的皮肤而暴露于血液/体液后,应马上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15分钟。如果喷溅到眼睛或粘膜,要用清水冲15分钟。受伤者应马上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寻求进一步的治疗。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10分钟以上,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除立即采取以上措施外,还要查找可能的感染源,然后根据感染源,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5、进行患者、受伤者的相关的血液监测,如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梅毒等。

  6、发生暴露30分钟内向本科室领导报告,2小时内科室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7、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针对刺伤的损害进行评估,确定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制定追踪观察和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十一、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同时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第一发现人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有关的主管部门;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5、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7、工作人员要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学校安全

  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老师包课堂制度。每学年学校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由学校另外签订)签订,班主任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学生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以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广播会、课堂教育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及各种。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

  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总务科要完善校舍鉴定制度

  确定,定期和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密切留意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办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总务科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学生科和住校老师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要经常性检查。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总务科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饭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无牌无证餐厅和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

  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定期对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毒。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

  学校积极与公安、联防办、城管、交通等部门密集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人员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坚决制止在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停靠车辆,确保校门交通畅通无阻。校门不能有面向学生小食品摊点,校园周围200米以内不得开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宿管人员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

  全体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形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科任老师既是课堂的组织者,也是课堂的责任人,教育教学(尤其是体育课)应该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各年级、班级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由学校报请教育局批准。

  五、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专人负责,及时向市教育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对校舍、消防设施、教学器材、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台账,及时整改。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在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年级、班级、教职工、学生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事故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扣除相应岗位补贴、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处罚,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根据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二、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由专业技术员向临电安装人员作书面交底,临电维修必须执行部颁及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送电、维修、检查记录。

  三、项目开工前,所有施工项目均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四、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保用品,严禁赤膊赤脚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五、施工现场的孔洞、临边,均应设有效的安全防护。

  六、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所有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严禁抛扔物料。

  七、施工现场的各类小型工具,必须专机专人定期保养,电动机具的接零接地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现场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必须专人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为保证生产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及作业人员。

  三、场所安全要求:

  1、进入须配戴防护用品的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等。

  2、作业前应按要求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提示。

  3、不得让物品随意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

  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健全的'消防组织和人员,进行经常性巡查,不漏死角。

  2、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施1米内不得堆放物品。

  3、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4、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五、场容、卫生、环保措施:

  1、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

  3、做到搬运物料等,不沿途遗洒及清扫维护。

  4、生产区内外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5、供应充足的饮用水,禁止饮用不清洁的生凉水。

  6、随时注意治理冒、滴、漏等现象。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3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制度

  1 、目的明确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批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3 、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编制。

  3.4 、分公司经理根据机构设置负责划分项目分公司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未列入本职责范围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4 、 资源需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工作流程

  5.1 、总则

  5.1.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公司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5.1.2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5.1.3 、各级副职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责。

  5.1.4 、必须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1.5、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专业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正职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监察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监察工作。项目分公司和专业公司成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着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项目分公司经理应根据分公司机构设置和分工、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分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未设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专业公司经理根据人员分工和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安全职责。专业公司经理对下属有关人员的职责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本职责的规定作调整。

  5.1.7、 本制度未制订安全职责的岗位,由所属部门制定,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5.2、 各级与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5.2.1、 公司总经理职责

  5.2.1.1、 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和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1.3、 批阅上级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2.1.5、 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参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确保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专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对安全工作严格奖惩;

  5.2.1.8、 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2.1.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5.2.1.10、 组织或委托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11、在向职代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和员工代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5.2.2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1、 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2 、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内容,领导党群组织和政工部门,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群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6 、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5.2.3.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掌握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责在公司的工程协调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5.2.3.2 、负责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3.3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对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3.4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3.5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下属部门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3.6 、对没有成立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业绩的审查;

  5.2.3.7 、组织或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4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职责

  5.2.4.1、 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4.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4.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和奖惩规定。

  5.2.4.4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5.2.4.5 、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4.9 、负责审批劳动防护用品、营养津贴的发放标准。督促及时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 、后勤多经副总经理职责

  5.2.5.1 、对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多经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

  5.2.5.2 、负责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5.3 、批阅有关多经单位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5.4 、负责组织并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5.5 、主持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

  5.2.5.6 、审批多经单位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负责组织、督促及时采购、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6 、纪委书记职责.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负责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落实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由于违纪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凡因领导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等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2.7、 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7.1、 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保证体系,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7.2、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制;

  5.2.7.3、 组织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技术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2.7.4、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7.5、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2.7.6、 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投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负责组织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及审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

  5.2.7.8、 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审定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5.2.7.9、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2.7.10、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5.2.8、 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职责

  5.2.8.1、 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在进行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8.2、 在组织检查、总结经营工作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2.9、 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职责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督促财务部门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和安全奖励的开支;监督、指导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伤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偿处理工作。

 5.2.10、公司工会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有关条例,开展群众监督网活动。

  .2.10.1 v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5.2.10.2、 负责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的有关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

  5.2.10.4、 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实现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5.2.10.5、 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群众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5.2.10.6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5.2.10.7、 审议安全奖惩办法,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0.8、 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职业健康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2.10.9、 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5.2.10.10、 督促和协助行政对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和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督促和协助行政及时做好康复、治疗、疗养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5.2.10.11、 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贯彻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制止超体能工作,限制加班加点。对必要的加班加点,督促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经费,按规定在生产工作现场设置可靠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应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完善、补充或更换。

  5.2.1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支持并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活动,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献计献策;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员工劳动保护权利、威胁员工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中的群众监督作用;参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奖惩条例的审定,并就涉及员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完善其内容;帮助、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竞赛,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规定参加员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决;及时反映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2.12、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5.2.12.1、 负责制定办公区域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

  5.2.12.2 、负责合理安全调度办公用车。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用车。

  5.2.12.3、 负责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12.4、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材料。协助做好重伤及以上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5.2.12.5、 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规程、规范和资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职责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13.3、 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和参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集体和个人的重要考核内容。

  5.2.13.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13.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5.2.14.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14.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14.3、 负责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在提拔、使用干部时,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在员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5.2.14.4、 负责按定员编制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部门人员;

  5.2.14.5、 负责审定人员和机构编制,按照劳动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生产一线人员定员定编合理,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2.14.6、 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职业防护用品和津贴发放标准,。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14.7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它职业危害的检测;

  5.2.14.8、 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工作;

  5.2.14.9、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的提取;

  5.2.14.10 、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进行干部任职资格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考核;

  5.2.14.11、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干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5.2.14.12、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

  5.2.14.13、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和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负责办理违章和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手续。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5.2.15 公司卫生所职责(设在人力资源部)

  5.2.15.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5.2.15.2 协助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和职业病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15.3 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负责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医护,协助鉴定伤情。

  5.2.15.4 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5.2.15.5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协助不设卫生所的工程点配置急救药品。

  5.2.15.6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15.7 监督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财务部职责

  5.2.16.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16.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16.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公司财产保险工作。

  5.2.17 公司经营开发部职责

  5.2.17.1 负责在进行经营活动、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组织编制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签订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17.4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把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17.6 参加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8 公司审计职责

  5.2.18.1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合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2.18.2 负责审计经营承包中安全费用的正确使用和事故损失费用情况。

  5.2.19 对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审计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监察部职责

  5.2.19.1 协助考察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政绩状况。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纪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参加因干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5.2.2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编制投标书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中标后的施工管理中组织检查落实。审查未设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参与审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参与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5.2.20.3 在工程协调会和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20.6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5.2.20.7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按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5.2.20.8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20.9 在固定资产的设备招标中,把设备的安全性能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采购的设备安全可靠;

  5.2.20.10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组织季度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20.11 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2.20.1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5.2.20.13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20.14 负责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属固定资产管理部分施工机械、安全器材及采购后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负责做好机械设备仓库、堆场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参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在分公司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21 体系部职责

  5.2.21.1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5.2.21.2 组织评价和确认公司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2.21.3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5.2.21.4 提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需求;

  5.2.21.5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实施;

  5.2.21.6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等文件的编写、颁布、修订;

  5.2.21.7 负责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确认、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

  5.2.21.9 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提供资料;

  5.2.21.10 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职责

  5.2.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负责由公司管理的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劳动保护、防暑物品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及设备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23 多种经营产业部职责

  5.2.23.1 督促多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23.2 负责建立健全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5.2.23.3 督促多经企业按时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措费用的计列和提取;

  5.2.23.4 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多经企业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与管理;

  5.2.23.6 组织和参加多经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多经企业人身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5.2.24 分公司经理职责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监察部门;

  5.2.24.2 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24.3 审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5.2.24.4 批准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4.5 保证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安全工作严格按奖惩规定实施;

  5.2.24.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5.2.24.7 组织并参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5.2.24.8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4.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5 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分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25.3 领导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双文明建设工作中,注重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5.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5.2.26.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分公司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在项目的专业公司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6.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26.4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26.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5.2.26.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26.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协助分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6.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27 分公司经营副经理职责

  5.2.27.1 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27.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27.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奖惩规定,贯彻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办法;

  5.2.27.4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5.2.27.5 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28 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28.1 对分公司的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28.2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28.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28.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指导编制人员按投标书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分类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和安全使用状况;

  5.2.28.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5.2.28.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28.8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会(包括分公司、专业公司分工会)职责

  5.2.29.1 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措施和计划。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换岗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29.5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反馈行政领导并督促及时解决,协助行政限期治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送达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及其它职业危害工作环境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限期治理,对治理难度大的问题,协助行政组织攻关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达标的职业危害作业点,要协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向上级报告;

  5.2.29.7 督促和协助行政组织职工、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及时协助做好治疗、康复、疗养工作和落实有关待遇;

  5.2.29.8 参加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现象;

  5.2.29.9 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会议,讨论收集整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总结、布置季度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5.2.29.10 督促行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5.2.29.11 督促行政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加班加点,对必须加班加点要督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5.2.29.12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5.2.29.13 会同女职工组织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29.14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5.2.29.15 配合行政对班组安全建设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协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动,分工会主席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

  5.2.29.16 参与伤亡事故及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和职业危害情况。

  5.2.30 分公司办公室职责

  5.2.30.1 负责制定办公、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锅炉和为生活服务的场所、设施的维护管理。

  5.2.30.2 负责饮食卫生和生活区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5.2.30.3 负责办公用车的安全调度及应急情况下车辆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30.5 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30.6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5.2.30.7 紧密围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生动活泼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起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和材料。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和资料。

  5.2.30.9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30.10 协助工伤事故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门职责

  5.2.31.1 负责组织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31.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31.3 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31.4 协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2.31.5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协助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31.6 协助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5.2.31.7 负责安全考核的实施和安全奖励的提取。

  5.2.31.8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5.2.31.9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5.2.32.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32.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33 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5.2.33.1 在进行经营活动的同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33.2 在组织编制分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33.4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5.2.33.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33.6 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参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5.2.34.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审查一类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和审定二类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5.2.34.3 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成品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5.2.34.4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的同时,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三同时”。

  5.2.34.5 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协调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安全施工。

  5.2.34.6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34.8 负责现场机械安全使用情况的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34.9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有关项目。

  5.2.34.10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34.11 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分发安全规程、规范和安全资料。

  5.2.34.12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定期组织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34.13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门职责

  5.2.3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现场的实施细则。

  5.2.35.2 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

  5.2.35.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仓库管理、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中安全防护设施的催交供货。

  5.2.35.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36 、分公司卫生所职责

  5.2.36.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发放供应工作。

  5.2.36.2 、负责新入厂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36.3 、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协助做好伤情鉴定工作。

  5.2.36.4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

  5.2.36.5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36.6 、负责饮食、饮水等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卫部门职责

  5.2.37.1 、组织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加强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等 “四防”工作。

  5.2.37.2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负责开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

  5.2.37.3 、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和防火、防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37.4 、负责组织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7.5 、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2.37.6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2.38 、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责

  5.2.38.1 、对本单位在各工程点所承担的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38.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负责组织编制、批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2.38.3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38.4 、负责配置保证各工程点安全施工的各项资源。

  5.2.38.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38.6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2.38.7 、负责组织对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业指导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对各工程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38.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负责提出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本单位在各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8.10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38.11 、负责对分包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38.12、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39 、专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39.3、 领导和带领本单位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2.40、 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包括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职责

  5.2.40.1、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0.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40.3、 负责组织编制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及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审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二、三类作业指导书。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5.2.40.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0.5、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5.2.40.8、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40.9、 参加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项目专业公司(系指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机构)经理(副经理)职责

  5.2.41.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2.41.2、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41.3、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41.4、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41.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41.6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5.2.41.7、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1.8 、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1.9、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41.10、 受本专业公司经理委托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42、 班组长职责

  5.2.42.、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5.2.42.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2.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2.42.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的安全小结。

  5.2.42.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2.42.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指派专人带领新工人上岗工作。

  5.2.42.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施工中,严格按作业指导书(任务单)的要求组织施工。

  5.2.42.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5.2.42.9、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负责按规定安排对本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2.12、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5.2.42.13、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5.2.43、 班组(专业、项目)技术员职责

  5.2.43.1、 负责本班组(专业、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3.2、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2.43.4、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2.43.5、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

  5.2.43.6、 参加班组(专业、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5.2.44、 施工人员职责

  5.2.44.1、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5.2.44.2、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5.2.44.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2.44.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5.2.44.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5.2.44.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2.44.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2.44.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

  5.2.45.1 、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45.2 、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5.3 、监督检查分公司、专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

  5.2.45.4 、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5.5 、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2.45.6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5.2.45.7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协助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中层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训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

  5.2.45.9 、参加工程投标文件和属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参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未设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赁在外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5.10 、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5.11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5.2.45.12 、负责对分公司和专业公司进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并监督试验、鉴定工作。

  5.2.45.14 、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5.15 、 组织制定公司本部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加强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2.45.17 、 负责公司范围内消防器材的调配与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5.18 、 负责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5.2.45.19 、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5.20 、对环境保护和生活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5.21 、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5.23 、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5.2.46.1 、 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6.2 、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2.46.3 、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的第一级安全教育。

  5.2.46.4 、 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6.5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6 、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6.7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6.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5.2.46.9 、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2.46.10 、 参与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6.11 、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鉴定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5.2.46.13 、 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14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5.2.46.15 、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负责对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5.2.46.16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5.2.46.17 、协助分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6.19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人身、厂内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7 、专业公司(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5.2.47.1 、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5.2.47.2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7.3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审查三类作业指导书。

  5.2.47.4 、 参加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2.47.6 、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2.47.7 、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5.2.47.8 、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5.2.47.10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2.47.11 、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5.2.47.12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5.2.47.13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2.47.14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5.2.47.15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47.16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5.2.48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5.2.48.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5.2.48.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2.48.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5.2.48.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2.48.5 、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5.2.48.6 、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5.2.48.7 、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6 、监测与改进

  6.1 、在安全检查时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2 、在机构和部门职能调整时,对本职责作相应的调整。

  7 、 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7.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xx]49号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二、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公司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六、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七、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八、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应给予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5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服从生活指导的管理,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换房(床)居住,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归校要及时销假。

  2、学生宿舍统一作息时间。

  3、讲究卫生,衣物鞋帽、洗漱工具等摆放整齐,不洁衣物及时清洗。

  4、学生宿舍不得会客,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包括家长)。

  5、严禁在室内打牌、喝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文明活动。

  6、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或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电炉、电炊具、电暖器等学校电器设备。

  7、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物或私自将公物带出校园。

  8、学生宿舍按男、女生分设,男女生不得互串,并分别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教职工担任男、女生宿管员。值班室就近安排在学生宿舍入口处,并配备电话、电筒、学生花名册和家长联系电话,熟知学校领导的电话和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宿舍走廊过道必须安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宿舍区必须配足消防灭火器材。

  10、周一至周五下晚自习后一律不允许住校生外出,周末原则上不留宿学生,特殊原因确需留宿的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报名登记,并和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对寄宿学生,值班教师将进行查铺点名,并将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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