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1 11:21:27 职场 我要投稿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用[15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为了及时处理医疗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我院医疗投诉监督电话,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其它职能处室受理的医疗投诉,对接具体负责部门。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临床各科室为医疗投诉接待处理一级科室,科主任为负责人。临床科室无法处理的应交由医患沟通办公室继续处理。

  医务部下辖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受理、调查、处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因我院医务人员在为其提供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医患沟通办公室笔录。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医患沟通办公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医患沟通办公室应建立投诉记录本,安排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告知医患沟通办公室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医患沟通办公室,医患沟通办公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1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医患沟通办公室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原则上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

  6、医患沟通办公室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学术委员会讨论,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者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医患沟通办公室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7、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8、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9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续延分支机构。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本办法中的名词定义

  2.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疾病。

  2.2职业危害因素:指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2.3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4职业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所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

  3职责分工

  3.1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部门

  3.1.1是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公司有关要求。

  3.1.2制订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和管理制度。

  3.1.3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4负责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3.1.5协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3.2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监督、协调子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信息和员工信息的维护。

  3.3工会

  对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并对集团公司与职工之间就职业病防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

  3.4各单位

  3.4.1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检查和考核。

  3.4.2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费用预算,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并上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评价和验收。

  3.4.3负责向供货商索取职业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3.4.4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接害岗位认定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负责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3.4.5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简称接害员工,含协力员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4.6负责接害员工的危害告知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督促其做好相应防护,为其提供足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3.4.7组织并开展对本单位的负责人和接害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4.8负责安排职业病诊断、治疗和报告。按照健康检查结果,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复查、随访和诊疗;对职业禁忌的员工应调离原岗位。

  3.4.9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出。

  3.4.10制订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协助集团公司和安监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3.5接害员工

  3.5.1学习和遵守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岗位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培训,掌握与岗位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3.5.2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3.5.3自觉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和复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相关的资料。

  4职业卫生管理业务流程(流程图略)。

  5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并至少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5.1.2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制订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报集团公司安全保卫监督部备案,并按年度计划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2职业病前期预防

  5.2.1对本单位可能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建设项目,负责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5.2.2作业场所的生产布局、卫生设施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要求;使用高毒物品作业项目单位,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与报警设施、现场急救用品、冲淋设备,配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避险区。

  5.2.3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得承接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5.3作业过程的职业病预防

  5.3.1对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汇总,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认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3.2编制本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5.3.3定期开展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评价。

  5.3.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对人体的影响途径等特点,为接害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5.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

  5.4.1各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台帐,记录其运行、使用和维护状况;已投入使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同步维修,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5.4.2各单位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及时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复位;原有职业病防护设施需改进或调换时,在新的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不得停用或拆除。

  5.4.3各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控制效果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5健康监护

  5.5.1按国家卫生部门规定,各单位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5.2对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与职业危害有关疾患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复查;对必须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或需应急健康检查的接害岗位员工,应根据卫生机构的要求组织安排。

  5.5.3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受检者本人;对被诊断为职业禁忌的员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5.6职业病管理

  5.6.1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除须抢救的患者外,必须到有相应职业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5.6.2建立健全职业病患者的相关档案,职业病患者调离本单位,其职业病相关病史档案应移交新单位。

  5.7职业危害事故处置

  5.7.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按集团公司《灾害与事故快报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对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事故的应组织现场急救,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7.2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受理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事项的通知》(沪安监管监二〔20xx〕105号)规定处理。

  5.8职业卫生教育

  5.8.1职业卫生教育对象系接害单位各级责任者、管理者、接害员工,包括就业(上岗)前、在岗定期和特殊职业卫生教育。

  5.8.2就业前(上岗)教育:上岗前培训可与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结合,员工经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内容主要为职业卫生法规的一般常识、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细则与本岗位操作规程、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知识等。

  5.8.3在岗期教育:在岗期间培训可与班组学习相结合;主要内容为本单位(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理化特性,源点产生原因、环境污染程度,防护设施原理及运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选用,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内容。

  5.8.4特殊教育:特殊(高毒、高危险)岗位和职业病人应视不同情况接受相应的岗位职业卫生知识;岗位卫生保健与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

  6考核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

  职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通过一系列制度化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健康风险,确保员工能在良好的'环境中高效工作。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健康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环境和岗位健康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有害因素。

  2. 健康教育与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 工作环境改善: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卫生标准,减少职业病发生。

  4. 健康监测与检查: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职业健康事件的预案,快速有效处理事故。

  6.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内容概述:

  1. 健康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确保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2.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并维护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记录健康状况和检查结果。

  3. 职业卫生设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设施,如通风系统、防护服等。

  4. 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过度劳累。

  5. 保险与福利:提供职业伤害保险和健康福利,减轻员工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6.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参与职业健康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和反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

  1 法律法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厂部和分厂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认真履行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动防护:

  2.1 进入厂房必须在安全通道内通行,上下楼梯应手扶栏杆防止滑跌。

  2.2 进入厂房必须将劳防用品穿戴整齐,安全帽帽扣扣紧,阻燃服扣好扣子,浇注作业时裤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烧氧、测温、取样、判渣、添加覆盖剂、钢包事故旋转等情况下,必须戴上面罩,防止身体被飞溅钢水灼伤、烫伤。

  2.4在检查预热设备或预热中设备时,必须带有效的检测器,以防烫伤。

  2.5使用氧气、氩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危险化学品 作业卡》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

  2.5各岗位员工必须贯彻执行沂源亿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2.6 本岗位安全规程对作业中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过程危害控制,以达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员工必须认真、主动接受安全教育。按时、按期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在其它部门相类似岗位发生事故后,本作业区必须立即进行本岗位的对照,是否还存在未辨识的危险源,并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与控制。

  2.7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耳塞。经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确认不适合本岗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本岗位作业。

  2.8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证并必须接好接地线。

  3行为规范:

  3.1 禁止在操作盘面上和电气控制箱内放置茶杯及各类杂物。

  3.2 保持作业现场环境整洁,工器具葙内工器具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书籍、报刊杂志,

  3.3 操作盘面、电气箱柜严禁坐、压。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预防措施

  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职业卫生管理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6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措施。它涵盖了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环境监测、职业危害防护、健康教育与培训、疾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入职前、在岗期间和离职后的健康检查,以了解员工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健康问题。

  2. 工作环境监测:评估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辐射等环境因素,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 职业危害防护: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减少职业暴露风险。

  4. 健康教育与培训: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 疾病预防与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对突发的职业健康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三标一体”的相关规定,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董宝贵

  副组长:周世宏

  组员:项目部员工

  (2)、分工和职责。

  党工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设备物资和综合办公室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质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6)、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错误!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

  错误!

  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2)、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1、医疗保证措施

  联系医院,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错误!

  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错误!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在紧急救援预案中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在工地发生突发性高危疾病、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病人或伤员及时到医院就医。

  2、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卫生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三大部份.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

  错误!

  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

  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

  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错误!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办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

  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食品的储存与保管按规定办理;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项目部内部将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一律废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由于食品卫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错误!

  项目部将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

  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3)、职业病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

  3、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工地及生活区进行防疫检查和处理,按时接种有关疫苗及消灭鼠害、蚊蝇和其它虫害,以防对职工造成任何危害。

  4、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5、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6、加强健身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员工的抗病能力,积极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有效地消除员工的疲劳和工作压力,使员工在良好的心态下工作,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8、保护工作环境,有效消除或控制环境毒源,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事故。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排出的废气废物、材料装卸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被人体吸收后,对身体产生很大的危害,因此,施工人员一定要配戴口罩进行自我防护,机械操作手要作好机械的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的噪声和废气的排放量,材料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有效地预防职业中毒事故。

  9、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10、保持作业场地、运输车辆以及其它各种施工设备的清洁。作业场地经常进行整理和清扫;运输车辆在运输飞扬性物资时,用彩篷布覆盖的维护措施,停运时注意冲洗,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施工区内的搅拌、运输设备、模板、输送泵等机械设备按“谁管理,谁负责保养"的原则,经常进行清洁,使机械在空闲时不产生扬尘。

  11、爱护环境,保护当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对工地外围的草皮、树木不得进行破坏,必要时对在施工环境中产生扬尘的地方进行绿化,以控制扬尘的产生。

  12、对施工场地固定的经常运转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分散安置,以分散振动和噪声源,有效避免各种振动和噪声产生共振,降低其危害程度.

  13、振动和噪声较大的大型机械布置,尽可能在离居民区及职工生活区较远的地方,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深夜必须停工,以免影响当地居民及员工的正常休息。

  14、在各种施工机械和经常运转设备中安装了消音器来降低振动和噪声。

  15、对产生较大振动和噪声的常运转固定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采用搭设隔离音棚或修建隔音墙等措施来降低振动和噪声的危害。

  16、处于振动和噪声区的施工人员,合理配戴手套、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来减轻危害。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5.2体检周期

  5.2.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3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

  5.2.4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5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常规体检。

  5.3体检项目

  5.3.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内容:

  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内科:血压、精神及神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发现异常时做心电图确诊)、腹腔疾病(b超),发现异常时可进行胸透检查予以确诊。

  化验:表抗、生化全项、血液分析全项

  5.3.2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内容:

  妇女乳腺常规检查

  妇科常规检查

  5.3.3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项目,按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执行。

  5.4体检程序

  5.4.1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在每年底将次年度体检计划列入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

  5.4.2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工会、安全环保部在体检周期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与职工医院协商确定体检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予以约定,并按规定要求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5.4.3集团公司各单位按照体检组织部门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体检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5.4.4入职体检: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本人并由专人陪同到职工医院进行体检。

  5.5体检结果处理

  5.5.1职工医院应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在每次体检结束后,如实出具书面体检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公司存档,一份职工本人保留),并进行整理归档,集团公司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5.5.2体检结果由职工本人到职工医院进行查询。

  5.5.3对在体检中查出对健康有影响,存在较大疾病隐患的职工,在做好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由医院通知当事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并提出治疗建议与治疗方案,以防延误和错失治疗时机。

  5.5.4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的,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时,体检组织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并提出相关评价报告。

  5.5.5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体检报告与入职材料一并归入个人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公司录用后,转职工医院建立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体检不合格的拟招录人员,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5.6体检费用

  5.6.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体检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

  5.6.2亿诚公司、千帆公司、社区中心、职工医院的职工体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5.7体检要求

  5.7.1公司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对体检过程全程跟踪,及时协调处理体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5.7.2职工医院按体检要求认真进行检查,不得缺项或擅自更改检查内容,体检结束后,及时出具个人体检报告。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生要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态度对待体检工作,并如实填写体检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5.7.3因公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由体检组织部门协调进行补检。

  5.7.4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组织部门不再安排补检。

  5.7.5拟招录人员无故不参加综合管理部安排的体检,公司不予录用。

  5.7.6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组织部门与职工医院共同对职工的健康状况做出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由体检组织部门向集团公司提交体检分析报告。

  5.7.7国家/行业规定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的项目,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

  6.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解释。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区垃圾及时打扫干净,集中堆放,及时集中运输。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6

  石油销售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六条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七条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第八条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安全。

  第九条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五)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

  主检医师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劳动者,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9

  一、范围

  适应于xx乳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目的

  明确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要求和标准,严格健康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三、责任和职责

  员工健康管理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和生产部等 部门共同管理,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员工健康教育、体检、健康证办理等工作;生产部及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卫生管理。

  四、 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通过检查,身体健康且取得健康证的员工方可继续上岗,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辞工 或调整。对新聘用的员工一律要求要通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聘用,否则,不得聘用。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定期加强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

  3 凡患有痢疾、伤寒、肝炎、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和接触食品生产、化验和管理工作。

  4、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加强对员工进行日常卫生管理,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

  (1)加强工服和工鞋卫生管理。工服和工鞋严格按照清理程序和清洗方法进行,工服一天换洗一次,工鞋每周进行两次换洗。清洗工每次清洗工服时要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工服收发记录和消毒灭菌记录。

  (2)员工工前、便后要严格用酒精和流水洗手消毒。

  (3)员工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和图指甲油,不得在生产区吸烟。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0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本制度规定从项目部领导到各部门都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标段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结合机电安装施工情况和环境可知我标段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项目经理是本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7、项目部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8、项目部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9、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10、项目部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项目部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作业队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安质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本项目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2、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①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安质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维护检修制度

  1、项目部要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2、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毁坏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标志。

  3、如在施工时需要拆除防护设施,在施工完成后应该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4、项目部要定期对应急装备设施进行监测、维护、保养,保证应急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对配备的救援装备应登记建档,专人管理,不能随便领取,私自损坏。

  四、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1

  水泥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2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措施,其核心目的在于保障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预防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法律责任。通过这一制度,我们可以系统性地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风险因素,确保员工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从而降低事故率,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内容概述: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措施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确立工作场所的卫生标准,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水平、照明条件等。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

  3. 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如何避免职业伤害。

  4. 工伤预防:实施有效的工伤预防策略,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5. 健康监测: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并处理职业相关疾病。

  6. 应急响应计划: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如工伤事故、化学泄漏等。

  7. 法规遵守:确保企业遵守所有相关的职业健康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3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预防工作场所的健康风险,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

  2. 工作环境与设施的安全管理

  3.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

  5. 健康保护政策与福利

  6. 监督与评估机制

  内容概述:

  1.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识别潜在的健康问题,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咨询和支持。

  2. 工作环境与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减少物理、化学和生物危害,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3.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知识的认识,定期举办相关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健康事故进行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5. 健康保护政策与福利:提供健康保险,设立健康促进项目,如健身房、健康饮食计划等。

  6. 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收集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4

  煤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2.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管理

  3. 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测

  4. 风险评估与控制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6. 法规遵守与责任落实

  内容概述:

  1.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对职业病的认识,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

  2.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管理: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包括通风、照明、噪声控制、粉尘治理等方面。

  3. 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测: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同时持续监测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4. 风险评估与控制:对煤矿作业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控制措施,降低职业病风险。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健康事故,确保快速有效的救援。

  6. 法规遵守与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职责。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5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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