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职工管理制度1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依法治教。
二、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以规范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认真”等管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等。
四、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模范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所有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愿意接受学校的分工,学校的工作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全体教师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风,值日要及时到位,值班应履行职责。
七、全体教师要树立良好的职业作风,不为私利教书,不为金钱教书,不吃拿卡要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乱卖资料给学生,不重利轻教。
八、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善于引导,注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后进生,正确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学生流失。
九、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禁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项工作落实,见成效,行政值班领导负责每天督促落实,每月检查,每次评选五名优秀工人。
十二、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一律与评优晋级、投资竞赛挂钩,实行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依法处理外,报上级机关予以免职。
教职工管理制度3
(一)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园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制定全园工作计划,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家长工作,定期到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听课60余次。期末总结全园工作。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为教师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教职工的结构,对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期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6、定期召开园务会、全园会,了解护教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7、负责园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制定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儿童保健的信息动态,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学习经验,改进工作。
(二)保教主任岗位职责
1、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指导各班班长制定好学期、月、周计划,并及时收回存档。
2、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定期批阅教师的观察记录和备课本,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3、负责全园的教研工作,学期初制定全园教研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好教研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指导教研组长开展好教研活动。
4、经常深入到各班,了解环境创设、常规培养、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
5、负责园区的家园共育,督促各班老师做好日常家园联系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大胆创新。能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老师起到示范作用。
7、依据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计划和购买工作,并指导资料员保管好图书、教材、教具等,为教师提供方便。
(三)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产保管、家园合作等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写出本班保教工作总结。
2、带领本班教师认真执行幼儿日常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的日常生活,注重幼儿生活的作息规律培养,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配合班级的老师和护士做好班级的教育、卫生、保健和生活护理工作。
4、主持召开班务会,共同商讨班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态度与两位教师共同搞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5、带头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果发现这个班的老师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
6、以身作则,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遵守并督促教师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7、带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班级管理水平,定期向园长汇报本班各项工作情况。
8、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班内教师坚守岗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主动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和教师一起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四)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保教主任管理本年龄组的教育教学工作。
2、重视业务学习,加强自学,在园本培训中积极表现,大胆发言,为教师作表率。
3、负责组织本年龄组集体性的教研活动,要求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每一次活动记录。
4、指导本年龄组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帮助教师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每学期听本组教师的活动最少一次。
5、根据本组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保教主任提出教育教学方面的建议。
6、负责向本教研组人员传达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带头执行园领导的工作决议,带动本组人员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每学期根据园内计划和小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教研活动计划,期末交总结。
8、协助园区领导完成临时工作。
(五)教养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依据《快乐与发展课程》并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严格执行幼儿作息制度,注重作息训练,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日常生活。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时刻注意幼儿的安全,认真交接班并填写记录。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本班幼儿的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到教学中保护并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4、按计划备课,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园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5、为幼儿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良好的生活学习和游戏环境,寓教育于游戏之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
6、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和家长开园活动,经常向家长汇报孩子在园表现,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园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
8、认真观察幼儿并写好观察记录、案例分析或教育,根据幼儿发展情况随时调整教育计划和内容,经常进行教育教学反思,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保育员组长岗位职责
1、模范履行护士的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疗保健工作和各项常规,成为护士的模范。
2、负责保育员的培训工作,每两周组织保育员学习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每学期初组织保育员学习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3、与保健医一起每周检查一次各班的环境卫生。
4、主动了解各班的水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5、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增强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意识,积极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
6、服从领导安排,协助园区领导完成各项任务。
(七)保育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室内做到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幼儿床铺整洁,为幼儿创设舒适、干净、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2、在保健医生和主要班主任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餐具、玩具和用具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定时冲马桶,保持马桶清洁无味。
3、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主班教师搞好环境布置、组织各项教育活动。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报告保健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全面细致地管理孩子的生活,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和健康习惯。做好幼儿膳食护理工作,负责指导值班学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给孩子增减衣物。应该特别照顾身体虚弱的孩子。
6、树立保教结合的意识,配合主班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在一日生活的各环节对幼儿实施教育。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协助主班教师做好家访、书写家园联系等工作,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表现,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负责领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教具,不得丢失,做到勤俭节约,包括水、电、日常用品。
9、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园本培训,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八)保健医岗位职责
1、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与《规程》、《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晨、午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儿护理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与班级教师和家长联系,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同时做好隔离、登记工作,争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幼儿进餐情况,做好记录,并与食堂、采购协调一致不断改善幼儿伙食,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4、负责督促各班搞好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全园卫生检查,做好分析评比工作。指导食堂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饮食用具消毒工作。
5、督促各班严格遵守幼儿一日作息制度,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检查各班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做好健康宣传,每个月换一篇文章给家长介绍保健知识。
7、负责医务室医疗器械、用具和药品的使用和保管,防止发生意外。经常监督检查各班用具的消毒情况,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8、认真钻研业务,学习《规程》和《纲要》,以进一步了解幼儿教育工作特点,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九)食堂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食堂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和幼儿伙食质量负责,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2、注意孩子的饭菜安排,按照菜谱做菜,所需食物提前做好菜单,送到食品采购人员处购物。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把采购验收关,确保食品原料的食品质量。严把食品加工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根据各班幼儿出勤情况准备餐具,保证每个幼儿一盘一碗,吃面食时为每桌幼儿准备一大盘,方便幼儿自助夹菜。
5、带头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水平。与保健医一起进行幼儿伙食的分析和调配工作,带头到各班了解幼儿进餐情况,不断发现问题改善幼儿伙食,确保幼儿吃饱吃好,获取足够的营养。
6、协助园区领导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十)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一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食谱做饭,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发育。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根据孩子的生理和年龄特点做出营养丰富、易于消化、适合孩子的`饭菜,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中,面食品种多样,能激发孩子的食欲。
3、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掌握相关营养知识,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砂、无尘、无杂质。餐饮具应当消毒,分开烹调。不得加工生产有问题的原料,不得向班级发放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搞好厨房的清洁卫生,保持厨房环境干净、整洁,地面干燥清洁,门窗无油腻、玻璃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做到生熟分开。厨房用具要定期擦洗干净。
6、上班不要脱岗办私事,不吃不拿婴儿食品。公私分明,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7、注意节油、节水、节电,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下班后关掉煤气,锁好门窗。
(十一)食堂管理员兼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食堂全面工作。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孩子”,做好采购和管理工作,保证幼儿健康。
2、负责园区各类用品用具的计划和采购,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了解市场情况,保质保量,价格合理地购买符合园区要求的用品。
3、认真按照食谱购买当天所需的食物,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防止积压或短缺。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采购的食品质量负责,不买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证新鲜、足量、经济。
5、现场验收采购商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手续齐全,定期结算。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6、定期组织召开伙委会,制定、更换食谱,与大家共同研究采购、幼儿伙食质量问题,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安排一定时间到食堂协助炊事员工作。
(十二)修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园区各部分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2、负责园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协助室外保洁员做好室外卫生清洁工作,每天清理院子和绿化带内的烟头等各种杂物,发现不干净的地方及时清理,保证院子的整洁。
4、负责院内花草树木的管理工作,定期翻土、浇水,做好日常维护保证生长良好。
5、负责大型玩具的清洁工作,定期冲刷保持整洁。
6、负责男厕所的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小便池无尿碱,水池、墙壁、门窗干净,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园内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三)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园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整洁。
2、负责三个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清扫工作,要求室内无异味、无蚊蝇,清洁工具摆放有序,便池无尿碱,水池、墙壁、门窗等干净。
3、每天打扫一次会议厅,保持地板、桌椅、窗台和围栏的清洁。会后及时清理。
4、每天擦一次三门口的楼梯、扶手、地板、窗框。
5、负责全园大厅的保洁工作,包括大厅内的窗台、暖气、电器、灭火器、电灯开关等,发现不洁之处及时清扫。
6、根据需要随时开关楼内各处的照明。
7、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园区交办的工作。
(十四)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坚守岗位,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
2、早晚孩子进出公园都会在门口巡逻。如果他们发现孩子单独外出,要立即制止,确保孩子的安全。平时锁好大门,看好小门,防止孩子走失。
3、负责园区内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不丢失、不出错。
4、负责幼儿园内部及门口三包区域的卫生工作。每天早上打扫一次,平时注意打扫,脏的一起扫。爱护医院的草坪。禁止踩踏或往里面倒脏水。
5、随时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坏人破坏,除本园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未经联系的外来人员进园一律要进行登记。严禁有问题的人员进入园内,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6、除教学需要外,园内所有财物不得移出园外。
7、对幼儿、家长及外来人员,说话要和气、热情、有礼貌。
8、晚上孩子出园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楼内多余照明,节约用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解决。
9、我园为禁放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在辖区内要进行日常看护和加强巡视,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要及时制止,防止火灾的发生。
教职工管理制度4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4、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锋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会而定。
5、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6、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教职工管理制度7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担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担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较,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20xx]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办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20xx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 修正〉第二十六条 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 6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 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 8 个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不补假。
教职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机场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教职工病假xx天,每天扣除xx元,按照病假处理,教职工还须向教导处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教职工连续病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xx天,作为病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事假xx天,每天扣除xx元
(2)教职工事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xx天,作为事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3)原则上每学期事假不超过xx天,超过xx天,学校将扣除xx%的学期工作奖励。(确因直系家属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除外)
3、长病假办法:
(1)女职工因怀孕引起的身体不适或者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休息和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许女职工请产前长病假,给予特殊的照顾,时间以三个月至一个学期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几天来中断连续的病假,影响学校正常的课务安排。
(2)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请长病假。长病假工资按照国发(1981)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病假期间不参加学校的结构工资。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按时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教导处。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学校将视作旷工。职工在长病假期间可以享受节日福利奖励,但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奖励不享受。
(二)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办法:
1、学历考试、进修:
(1)教职工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原则上应与自己从事的岗位和专业对口。
(2)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
(3)教职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参加学历考试的,不能享受xx%全勤。
(4)教职工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进修和培训,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报,经同意后原则上每学期参加一至二门,作为公假处理。因进修培训需要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调整,不能私自调课。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正常婚假为xx天,视作正常上班。
(2)晚婚假期: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晚婚假为xx天,视作正常上班。
(3)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为xx天,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婚假期间,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3、丧假:
(1)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作正常上班,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
(2)教职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作正常上班。
(3)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4、产假:
(1)女职工产假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例执行,正常生育产假xx天,晚婚晚育产假xx天。
(2)男教师护理假: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教师可以享受xx天护理假,女方不属于晚育,男教师可以享受xx天护理假,享受护理假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护理假期间,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6、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A、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环、绝育等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修满规定假期的。
B、未采取绝育、放环等而再次人工流产
7、人情假:
(1)教职工每学期可以享受二个半天的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xx%全勤奖励;请人请假应事先请假,原则上不调课。
(2)教职工每个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点离校去医院看病,视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须凭医院的挂号单或者病历卡到教导处销假。
(3)教职工因子女参军、高考、中考、出国留学送机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学期的全勤奖励。
注明:教职工无法及时出具医院看病的有效凭证到教导处办理销假手续,视作事假处理,类似情况二次以上视作旷工。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确有需要请事假的,半天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填好出门单,交门卫室方可离校,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老师。
2.原则上星期五下午学校有教职工学习,所以不请人情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教导处或者校长室请假,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四.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A、每月允许一次8点xx分前到校,超过一次迟到,一次扣xx元。
B、8:15—9:45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四分之一。
C、9:45以后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内早退一次扣xx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
B、教职工外出教研、培训、学习时早退一次扣xx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扣除xx%学期工作奖励。
3.旷工:
A、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来上班,视作旷工。
B、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的二分之一;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
C、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结构工资,扣除本学期的工作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理。
D、连续旷工超过xx个工作日或者xx年内累计旷工超过xx个工作日,开除公职。
五.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设立全勤奖,根据教职工一学期出勤情况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4.学校如果制定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予以调整。
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
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 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 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xx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xx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xx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xx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请假范围及准假范围、审批程序、记假办法
(一)请假范围及准假期限
1、病假:
一个月以上须持县人民医院证明,不足一月者,必须持城区卫生医疗单位证明方能准假,记“病假”。病假在计算请假节数时折半计算。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一周一汇总。无医疗单位证明的不折半计算。
2、事假:
①婚假:教职工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婚假为7天(连续请含周末),超过7天按事假执行。
②产假:女教师准生一胎或二胎者,按有关规定休产假3个月(90天),难产加半个月产假,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给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产假期间不影响妇女的工资和晋级。女职工放怀休息2天;怀孕不满四个月以内流产,根据医务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男扎给假10天,女扎给假15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及各种与工资有关的补贴,不享受与工作量、绩效工资有关的学校补贴。
③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予5天丧假,异地的给予路途时间(省外的教师可给予最多三天的路程假),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公婆等。教职工必须负责照顾亲属的丧事(指岳父母、爷爷、奶奶),给假3天,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
④函授、自学考试:以通知时间为准记假。
⑤其他事假: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由于家事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应申请事假。
(二)审批程序
1、凡须请假的教职工,一律书面请假,说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原则上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在半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含半天),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校长审批。
3、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或代理校长审批。
4、因重病或突发性事件,本人无法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家人电话请假并办理补假手续,其他情况应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三)记假办法
1、教职工将审批后的假条及时交所在处室一份,予以记载,各处室负责人员要认真统计,每周将所属教职工考勤记载明细表(附假条)和汇总表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学校办公会上进行通报,于每周一上午公布上周考勤,办公室人员每月进行汇总,于下月3日前公布。
2、假期不跨节假日,则按实际天数记假,假期跨节假日则连续记假。
二、考勤办法
1、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教师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教师上课出勤进行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抽查结果马上汇总公布并按规定对未在岗者给予处分。
2、学校重大集会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如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教学分析会、级部(教研组)会、党团员大会等),由分管领导负责考勤,会后将出勤情况交办公室汇总。
三、考勤要求:
1、教职工请假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各种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向相关领导销假,逾期不归且未补假者以旷工论处,返校未及时销假者,所超课时数记入请假节数,旷工一节抵事假一天。
2、请假必须调好课,接课教师不能重堂,并按时上课,如有误课,给教师双方记误课。
3、迟到:预备铃响后,不到校为迟到,上课铃响后不到校为旷工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抵事假1节;有课者3分钟内未进教室记“误课”,误课1节记旷工1节;
4、早退: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的;未到下班时间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早退统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5、旷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以及逾期未归未曾续假的,均视为旷工;办公时间不准干与办公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象棋,洗衣服等,发现每人次抵旷工1节),旷工一节记事假一天。
6、空堂1节记“事故”,抵事假2天,当不能被评为优秀。
7、学校特殊日期:如级部或学校举行大型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假期或周六学习、义务劳动等)。计算请假节数时,按实请假节数2倍计算。
8、负责早自习、晚自习值班的教师如有事需请假,请假节数按2倍计算(自己找人替班的不记假,)。
四、奖惩办法
1、学校每月设立出勤奖60元,每月假期累计不超过2天可享受60元奖励,每超一节扣出勤奖2元;旷工一节扣30元,旷课一节扣出勤奖60元,不够时从绩效奖励和其它福利中扣除。
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经校委会批准后,可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奖
2、教职工每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超过天而少于15天(含15天)者,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一半,多与15天而少于30天者(含30天),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的三分之一,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
3、一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不能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考核优秀,超过15天的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考核。
4、学校将出勤情况纳入教职工量化考核中。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若出现钻政策空隙现象学校向教育局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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