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镇卫生院院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1
一、公共卫生职责
XX卫生院长是本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执法的责任人,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接受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公共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方面的业务委托和指导,组织本院专兼职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和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并将各项有关职责和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落实。
(一)组织制定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二)组织全院协助镇政府对辖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
(三)安排收集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协助和委托开展辖区卫生执法和日常监管。
(四)负责本辖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组织管理与服务,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
(五)指定专人协助镇政府负责爱国卫生组织工作。
(六)负责对本镇各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检查考核。
二、基本医疗服务
(—)领导本院依法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急症一般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工作,在院内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组织对村医生进行医疗业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抓好本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安排专兼职人员协助镇政府开展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工作。
(二)成立新农合即报处,负责本院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工作。
(三)成立新农合管理小组,负责本院及各分院的农合工作督查和监督工作。
C镇卫生院院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2
1、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6、单位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7、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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