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故事作文

时间:2024-02-08 14:44:55 生活 我要投稿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故事作文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活故事作文汇总(3篇)

生活故事作文 篇1

  生活有酸甜苦辣,有成功,也有失败,就如一首歌,唱出了人生百态。

  小时候,我总爱学着电视剧里的人物摇头晃脑的吟诗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或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自己也忘了在哪里学来的,整天念着这两句话,妈妈那时高兴坏了,就拉着我去书店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吩咐我一天背一首。刚开始,我可兴奋了,觉得吟诗词特别有意思,每首诗念上三四遍就能倒背如流,父母也是欣喜若狂,搂着我直乐呵。

  可后来的我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高兴了背一首,不高兴就随手一丢,爸爸妈妈教训了我好几次,可贪玩的我并没当回事。

  那天,妈妈同学带着女儿来家里做客,她女儿流利地背诵出一首首唐诗,惹得妈妈直拍手称赞。我心里自然不舒服,就自己闷闷地离开了。等她们离开了,我才嘟着嘴,闷闷不乐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妈妈却笑了起来,对我说:“怎么啦?这就不高心了?刚才那个女孩也只比你大一岁而已,人家之所以会背诵那么多首诗,都是人家慢慢积累的成果。你不比她差,只是你没有持之以恒的.心。”“那我怎样才能比得过她?”我好奇地追问。“日积月累!”妈妈只回答了我四个字,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足足半年多的时间,我才背下所有的古诗。妈妈并没有埋怨我,更没有批评我,在那段时间一直鼓励我,让我逐渐有了自信。

  现在想来,妈妈当时的做法真是让我受益良多,一点小的挫折我便承受不住未免太过脆弱。在成功的路上,自然不会一帆风顺,有拦路的巨石,才会使自己有所磨砺。这一路,既是经历,也是成长。但我却并不愿被生活磨去棱角,成为人云亦云中的一人,有个性,敢创新,会成为我奋斗的目标。记得有一句话“甘洒一路汗水,愿你青春无悔”。的确,生活只有奋斗才能有所收获,不渴求一步登天,只愿脚踏实地,追逐梦想,让青春不留遗憾,让自己绽放光芒!

生活故事作文 篇2

  书是每个人在知识海洋翱翔的翅膀,如果人没有了书,人不读书,就犹如一只折了翅的鸟儿,在读书的过程中,我贪婪地吸收了大量的知识,并让我明白了读书的真谛,所以读书改变了我。

  其实,读书就是让我们好好学习,通过读书,我仿佛看见了过去的风风雨雨,当初,社会上形形色色得人很多,有的是为社会做贡献的,有的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读书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在社会上做出贡献,不做社会最底层的人,在我们这个岁数,就是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为了做社会的贡献人,我们读书时必须仔细的'读,将不懂的地方做个记号,直到弄懂为止。将书中的好词好句记下来,否则书到用时方恨少。读书,一遍读不懂就读第二遍,第三遍,再读时,要抓住文章的中心内容。

  在我的生活中,我认为书是一件必不可少的东西,读书改变了我,同时也改变了我的心。

生活故事作文 篇3

  一转眼,我已从身负大任的学习状态变成了无忧无虑的暑假,经过我的精心安排!我度过了一个充实而完美的暑假!我来给你们讲一讲我的暑假生活吧!

  我的暑假生活故事——读书:

  不知从何时起,书籍,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要哪一天不读书,我便觉得日子忽然变得无味,便觉得时光变得漫长而单调,便觉得生活中没有了乐趣。

  新华书店有很多好书,比如沈石溪系列,辫子姐姐系列……我都喜欢。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把动物的神态、动作描写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仿佛女狼王紫葡萄带领群狼与杀死前任狼王盔盔的断牙瘤子虎打斗场面就在眼前一样……。每个周末我都会去书店看书,一出门我就会马不停蹄地奔向新华书店,急急忙忙地查找上次看的一本书。在哪里呢?我的目光认真的扫描着书架上的书名。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海底两万里》我上次是看到教授和尼莫船长在海底森林里面散步。

  我经常是三点多去书店,但每次回家的时候总是到了五六点钟,妈妈经常在我从书店走后去新华书店找我,(因为她习惯在五点半出去找我)因为我经常不准时回家,为此我挨了不少我妈妈批评和教育。不过我觉得在书店里面看书比在家里看电视剧和吃零食更有趣。书,像一个忠实的朋友,时时刻刻陪伴着我。正所谓:“走遍天下书为侣。”

  有一次妈妈在做饭,我在卧室里写作业。我突然想起自己刚借的一本沈石溪系列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偷偷的看了看正在专心致志做饭的妈妈,小心翼翼的从书立上拿下这本书,不发出一点声音。把书取下来后,便轻轻打开第一页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哎,迪克真是一条好狗,虽然丑了点,但绝对是一条忠诚可靠的猎犬。为了主人——盲儿童阿烔,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生命来保护他。战胜拦路的狗群,闯死林,为主人的病情甘愿为人挨打挣钱。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茶楼里拉胡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进茶楼,把收音机咬了个稀巴烂,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文章的末尾,迪克无意间犯了一个“滔天大罪!要被“宋叔叔绳之以法”,这时,阿烔却依然没有抛弃迪克,反而为他放弃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的生活。两个相依为命的好朋友,义无反顾地走出了让他们大红大紫剧院,又开始了流浪。”“在苦难中他们的不离不弃,相互依靠,他们那无比忠诚的友谊,让我心里暖暖的有点感动”。我一回头,妈妈已经在我背后站了多时!不用说,那天我又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

  我明白了:“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一颗丑陋并且邪恶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长相出奇丑陋的狗,但它忠诚于它的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耐劳。所以只要我们与动物和睦相处,善待它们,它们也会真心对我们。”正所谓:“如果我们也友好的对待他人,别人也会更加友好地对待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