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5 14:46:22 职场 我要投稿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教职工管理制度15篇

教职工管理制度1

  教职工管理制度是小学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日常运营的有序进行。

  内容概述:

  1.聘任与解聘:明确教职工的招聘流程,包括资格审核、面试程序及解聘条件。

  2.工作职责:详细规定各岗位教职工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确保职责分明。

  3.培训与发展:制定教职工专业发展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在职进修和技能提升。

  4.考核评估:设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评估。

  5.福利待遇:明确工资、奖金、福利等薪酬制度,确保教职工权益。

  6.行为规范:设定教职工行为准则,强调职业道德和校园礼仪。

  7.解决争议:设立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8.沟通与参与:鼓励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教职工管理制度2

  教职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秩序:为学校提供稳定、有序的`运行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2. 提升质量:通过明确职责和考核,促进教职工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3. 保障权益: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增强其工作积极性。

  4. 促进和谐:通过规范行为,减少冲突,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5. 优化管理: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助力学校管理层做出科学决策。

教职工管理制度3

  为提高教师素质,塑造教师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精于奉献、富于创新”的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特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以监督教师行为,培养教师美德,促进师德行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建设个人档案。

  一、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建设、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三、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四、按教师奖惩情况,根据教师行为和业绩,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五、加强仓库管理,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六、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七、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或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先填写修改或销毁记录,并由评估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教职工管理制度4

  一、教师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要外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不超过10天。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起(含第二次)每次扣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半天计算。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七、出勤统计管理

  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将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6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男职工护理假为一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1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一周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3、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发工资10元/天,同时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分/天。

  2、凡病假住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凭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号证明和出院结算清单,可免去住院期间的工资扣除(其他县级医院及私营医院出具的各种住院证件均无效);凡病假门诊休息治疗者,扣发工资10元/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均扣除分/天。

  3、迟到、早退、自习辅导缺勤扣工资5元/次(以签到、会议点明、教导处、值周组检查为准);代签到者,发现一次,每次双方均扣10元。

  4、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请假,扣发工资10元/次,无故缺课扣工资20元/节,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2分/次(节)。

  5、请假在1周期内,按天数计算;1周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请假时限止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请长假期间,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不再重计,只以事假或病假规定统计扣除。

  6、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7、每学期事、病假超过1月,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职称考核不评优评良;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工(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4、旷工扣发工资40元/半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4分/天。

  5、旷会1次,科任教师无故旷课1节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6、有旷工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工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职称考评直定为“不合格”。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来累计旷职超过30天的教职工,上报县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论处。

  2、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在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工人员,按请假和旷工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分值。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6、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教职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一、坪山新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从现有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分析来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多元化但存在一定的规律,归纳起来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二是管理上存在的缺陷;三是物(或机器)的不安全状态;四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于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就是消除或改变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消除物(或机器)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应从工程技术、管理控制和培训教育入手,采取相应对策。其中培训教育对策着重解决的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据统计,新区安全生产领域近期几起死亡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人往往会成为事故的受害者和承担者,其某种行为的发生与人的性别、年龄、性格、所处环境、受教育或培训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大量事故案例证明,加强安全培训是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通过安全培训,可以引导新区企业和个体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增强人的安全技能,改善不良安全习惯,达到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二、坪山新区安全培训存在问题剖析

  (一)从培训广度看,安全培训覆盖面不足

  新区目前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家,即坪山新区化技术学院,现有专职教师(大学本科)5人(其中高级技师2人,技师3人,经省安监局考核合格的专职老师2人),兼职教师(大学本科)2人,均为技师。20xx年实际培训800人,其种作业人员600人,安全培训缺乏应有的力度。

  (二)从企业类型看,中小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薄弱

  新区经济效益较好,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长的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较好,安全培训工作相对比较健全。而中小型企业由于经济效益和规模的制约,安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差强人意。随着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薄弱的安全培训工作使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给新区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从培训自主性看,安全培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新区成立以来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的重要性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但是,仍然存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应参加的安全培训不能按要求参加,在思想上对安全培训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工作力度和支持措施,导致培训率不足的问题,使安全培训工作一定程度上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三、完善坪山新区安全培训的对策分析

  (一)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中至关重要,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就是加强安全理念的宣传,用先进的安全理念引导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等安全观念,使新区企业树立安全目标,职工树立安全方向。

  同时,安全理念能否倡导下去,需要全体职工的认同理解和接受执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对安全理念的宣传学习活动,掀起新区学习理念、践行理念高潮。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日"、"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加强宣传力度,以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从而使职工从被动服从管理的状态,转变成自觉主动地按要求采取行动,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成立宣教培训中心,提升培训水平

  根据新区安全培训实际,要加速整合新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搭建新区安全生产公共教育培训平台,探索建立新区安全生产公共教育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中心职能,全面提升新区安全生产培训水平。

  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根据新区年度安全生产宣教培训计划,开展全区性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二是有序开展新区分类分批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群体的培训需求,编制印发公共培训教材,组织新区、办事处、社区安监系统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培训学习,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培训、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及协助发证工作。三是做好沟通协调、数据报送工作。按照市、区有关事权划分,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进行指导,同时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培训体系

  我国现行的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对预防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在安全培训方面,要建立以企业为基础的安全培训体系,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安全培训的组织领导。企业要把安全培训教育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自觉成为安全培训的模范和榜样,带头参加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事故救援要点;二是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规划。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按照不同级别、不同类别人员,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安全培训长期和短期规划;三是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制度建设。企业要对安全培训工作登记建档,严格培训考核奖惩制度,把全员安全培训的理念落实到每个职工身上;四是加大企业安全培训投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培训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加强对培训设施、师资、教材的投入,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四)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完善监督机制

  安全培训机构是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主要载体,新区安全培训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区安全培训机构的师资及水平。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一)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园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制定全园工作计划,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家长工作,定期到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听课60余次。期末总结全园工作。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为教师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教职工的结构,对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期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6、定期召开园务会、全园会,了解护教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7、负责园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制定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儿童保健的信息动态,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学习经验,改进工作。

  (二)保教主任岗位职责

  1、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指导各班班长制定好学期、月、周计划,并及时收回存档。

  2、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定期批阅教师的观察记录和备课本,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3、负责全园的教研工作,学期初制定全园教研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好教研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指导教研组长开展好教研活动。

  4、经常深入到各班,了解环境创设、常规培养、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

  5、负责园区的家园共育,督促各班老师做好日常家园联系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大胆创新。能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老师起到示范作用。

  7、依据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计划和购买工作,并指导资料员保管好图书、教材、教具等,为教师提供方便。

  (三)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产保管、家园合作等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写出本班保教工作总结。

  2、带领本班教师认真执行幼儿日常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的日常生活,注重幼儿生活的作息规律培养,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配合班级的老师和护士做好班级的教育、卫生、保健和生活护理工作。

  4、主持召开班务会,共同商讨班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态度与两位教师共同搞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5、带头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果发现这个班的老师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

  6、以身作则,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遵守并督促教师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7、带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班级管理水平,定期向园长汇报本班各项工作情况。

  8、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班内教师坚守岗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主动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和教师一起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四)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保教主任管理本年龄组的教育教学工作。

  2、重视业务学习,加强自学,在园本培训中积极表现,大胆发言,为教师作表率。

  3、负责组织本年龄组集体性的教研活动,要求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每一次活动记录。

  4、指导本年龄组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帮助教师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每学期听本组教师的活动最少一次。

  5、根据本组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保教主任提出教育教学方面的建议。

  6、负责向本教研组人员传达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带头执行园领导的工作决议,带动本组人员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每学期根据园内计划和小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教研活动计划,期末交总结。

  8、协助园区领导完成临时工作。

  (五)教养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依据《快乐与发展课程》并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严格执行幼儿作息制度,注重作息训练,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日常生活。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时刻注意幼儿的安全,认真交接班并填写记录。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本班幼儿的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到教学中保护并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4、按计划备课,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园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5、为幼儿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良好的生活学习和游戏环境,寓教育于游戏之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

  6、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和家长开园活动,经常向家长汇报孩子在园表现,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园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

  8、认真观察幼儿并写好观察记录、案例分析或教育,根据幼儿发展情况随时调整教育计划和内容,经常进行教育教学反思,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保育员组长岗位职责

  1、模范履行护士的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疗保健工作和各项常规,成为护士的模范。

  2、负责保育员的培训工作,每两周组织保育员学习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每学期初组织保育员学习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3、与保健医一起每周检查一次各班的环境卫生。

  4、主动了解各班的水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5、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增强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意识,积极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

  6、服从领导安排,协助园区领导完成各项任务。

  (七)保育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室内做到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幼儿床铺整洁,为幼儿创设舒适、干净、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2、在保健医生和主要班主任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餐具、玩具和用具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定时冲马桶,保持马桶清洁无味。

  3、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主班教师搞好环境布置、组织各项教育活动。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报告保健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全面细致地管理孩子的生活,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和健康习惯。做好幼儿膳食护理工作,负责指导值班学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给孩子增减衣物。应该特别照顾身体虚弱的孩子。

  6、树立保教结合的意识,配合主班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在一日生活的各环节对幼儿实施教育。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协助主班教师做好家访、书写家园联系等工作,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表现,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负责领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教具,不得丢失,做到勤俭节约,包括水、电、日常用品。

  9、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园本培训,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八)保健医岗位职责

  1、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与《规程》、《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晨、午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儿护理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与班级教师和家长联系,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同时做好隔离、登记工作,争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幼儿进餐情况,做好记录,并与食堂、采购协调一致不断改善幼儿伙食,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4、负责督促各班搞好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全园卫生检查,做好分析评比工作。指导食堂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饮食用具消毒工作。

  5、督促各班严格遵守幼儿一日作息制度,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检查各班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做好健康宣传,每个月换一篇文章给家长介绍保健知识。

  7、负责医务室医疗器械、用具和药品的使用和保管,防止发生意外。经常监督检查各班用具的消毒情况,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8、认真钻研业务,学习《规程》和《纲要》,以进一步了解幼儿教育工作特点,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九)食堂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食堂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和幼儿伙食质量负责,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2、注意孩子的饭菜安排,按照菜谱做菜,所需食物提前做好菜单,送到食品采购人员处购物。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把采购验收关,确保食品原料的食品质量。严把食品加工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根据各班幼儿出勤情况准备餐具,保证每个幼儿一盘一碗,吃面食时为每桌幼儿准备一大盘,方便幼儿自助夹菜。

  5、带头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水平。与保健医一起进行幼儿伙食的分析和调配工作,带头到各班了解幼儿进餐情况,不断发现问题改善幼儿伙食,确保幼儿吃饱吃好,获取足够的营养。

  6、协助园区领导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十)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一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食谱做饭,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发育。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根据孩子的生理和年龄特点做出营养丰富、易于消化、适合孩子的饭菜,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中,面食品种多样,能激发孩子的食欲。

  3、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掌握相关营养知识,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砂、无尘、无杂质。餐饮具应当消毒,分开烹调。不得加工生产有问题的原料,不得向班级发放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搞好厨房的清洁卫生,保持厨房环境干净、整洁,地面干燥清洁,门窗无油腻、玻璃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做到生熟分开。厨房用具要定期擦洗干净。

  6、上班不要脱岗办私事,不吃不拿婴儿食品。公私分明,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7、注意节油、节水、节电,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下班后关掉煤气,锁好门窗。

  (十一)食堂管理员兼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食堂全面工作。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孩子”,做好采购和管理工作,保证幼儿健康。

  2、负责园区各类用品用具的计划和采购,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了解市场情况,保质保量,价格合理地购买符合园区要求的用品。

  3、认真按照食谱购买当天所需的食物,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防止积压或短缺。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采购的食品质量负责,不买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证新鲜、足量、经济。

  5、现场验收采购商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手续齐全,定期结算。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6、定期组织召开伙委会,制定、更换食谱,与大家共同研究采购、幼儿伙食质量问题,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安排一定时间到食堂协助炊事员工作。

  (十二)修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园区各部分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2、负责园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协助室外保洁员做好室外卫生清洁工作,每天清理院子和绿化带内的烟头等各种杂物,发现不干净的地方及时清理,保证院子的整洁。

  4、负责院内花草树木的管理工作,定期翻土、浇水,做好日常维护保证生长良好。

  5、负责大型玩具的清洁工作,定期冲刷保持整洁。

  6、负责男厕所的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小便池无尿碱,水池、墙壁、门窗干净,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园内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三)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园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整洁。

  2、负责三个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清扫工作,要求室内无异味、无蚊蝇,清洁工具摆放有序,便池无尿碱,水池、墙壁、门窗等干净。

  3、每天打扫一次会议厅,保持地板、桌椅、窗台和围栏的清洁。会后及时清理。

  4、每天擦一次三门口的楼梯、扶手、地板、窗框。

  5、负责全园大厅的保洁工作,包括大厅内的窗台、暖气、电器、灭火器、电灯开关等,发现不洁之处及时清扫。

  6、根据需要随时开关楼内各处的照明。

  7、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园区交办的工作。

  (十四)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坚守岗位,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

  2、早晚孩子进出公园都会在门口巡逻。如果他们发现孩子单独外出,要立即制止,确保孩子的安全。平时锁好大门,看好小门,防止孩子走失。

  3、负责园区内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不丢失、不出错。

  4、负责幼儿园内部及门口三包区域的卫生工作。每天早上打扫一次,平时注意打扫,脏的一起扫。爱护医院的草坪。禁止踩踏或往里面倒脏水。

  5、随时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坏人破坏,除本园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未经联系的外来人员进园一律要进行登记。严禁有问题的人员进入园内,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6、除教学需要外,园内所有财物不得移出园外。

  7、对幼儿、家长及外来人员,说话要和气、热情、有礼貌。

  8、晚上孩子出园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楼内多余照明,节约用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解决。

  9、我园为禁放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在辖区内要进行日常看护和加强巡视,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要及时制止,防止火灾的发生。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区教体局“三大机制”资料汇编》,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教职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所有请假都包含法定节假日。不超过1天由年级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报中心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对不履行请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两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因公负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学校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报中心学校审批后,工资全额计发。

  (6)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员对待。病假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岗位聘用中不参加高一层级岗位的竞聘,不参加各级各类的评先、表彰和奖励活动。

  三、请事假有关待遇

  月累计未超过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计7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四、旷工、考勤待遇

  (1)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2)办公考勤:

  时间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计未考勤次数,不在同一半天累计12次以内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签到签走视为旷工半天,旷一节课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未考勤从第13次开始,每次扣0.2分。

  (3)开会考勤:凡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旷会一次扣0.2分。

  (4)当月全勤奖0.5分。

  五、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适时调整。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转班的,须经教导处批准。否则,私转双方将按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做卷子,监考,阅卷,统计分析。期末接受学生评价和学校评价。

  6、如需出差,必须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重病康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2、凡不请假,或无书面请假,或不按程序逐级请假者,视为旷工或旷工。如无病假相关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3、请假人员假期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以便安排工作。

  4、学校、教研组、办公室的各种活动、会议都是考勤时间。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各处室主任销假。

  6、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时,应全面了解请假人的工作情况,协商工作调整方案(含调课处理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领导。对准假后造成误课、误工的,将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假待遇

  1、婚假:职工晚婚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给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给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给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不给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7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遇寒暑假可顺延),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岁以上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III度会阴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计划生育严格实施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带环受孕,人工流产(不满四个月)的给假15天。

  4、产假期满后,上班母乳喂养婴儿的,每天给上下午各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作正常出勤处理,独生子女不满5周岁患病住院可给予夫妇一方3—7天公假陪护。

  5、职工患病住院的,年内可给予7天病假(重大疾病患者由学校酌情另行处理)。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病、住院手术,可请护理假2天。另外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长不超过4天。

  7、因工作调动或拆迁需要搬家的,给予2天以内的搬家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学,一次性给予2天以内的护送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注:以上待遇假为连续假,本市不给予出差假。对于坚持上班、放弃治疗假的教职工,学校将计入个人年度考核,表现突出者,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9、在不连续请假,不影响工作(最多只能微调课表)的情况下,工龄10——20年,或工龄20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学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计算

  连续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则应将假期计入病(事)假时间。

  (六)教学纪律在年终奖和工资津贴的体现

  1、教职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标准扣发,年终全勤奖按5元/天扣发。

  2、职工旷工,月工资津贴扣80元/天,年度全勤奖加扣40元/天。

  3、教师误课、私自调课,工资津贴扣40元/节,年度全勤奖加扣20元/节。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会,一律按误课一节论处。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师上课无教案、接听手机和抽烟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年终奖加扣10元/次。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视误课一节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5元/次;迟到10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早自习迟到5分钟以上,停发早自习津贴,无故缺席者视误课半节处理。迟到时间累计计入年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6、教职工擅自拖延报表或计划总结等而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月工资津贴扣15元/天;年终奖,视情节一项扣20元—100元。

  7、凡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除退还全部费用外,每月扣除200元工资津贴,并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终奖金。

  8、体罚学生,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9、损坏公物(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收费失误者照价赔偿。

  10、吵架、打架的双方,或在校内骂人、无理取闹、恶意中伤他人或扰乱会场纪律者,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工资津贴扣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

  11、违反计划生育者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12、违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注:违纪行为处理程序:部门调查——书面报告校长室——校办备案、按章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一、指导思想: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五、 考核结果及使用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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