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0 13:00:26 职场 我要投稿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职工管理制度(优选)

教职工管理制度1

  为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对教师实施教学常规情况的检查与管理,使全体教师自觉按学校管理目标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并请全体教师执行。

  1、行政人员请假半天按1.5节记,全天按3节记(不含兼课)。

  2、全体教职工(含行改人员)因故缺岗,必须请假,所有请假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及罚金,获准后将假条转呈教导处后方可离岗。

  3、学校考勤由值周人员和教导处具体负责,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经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后方能离岗,电话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5、事假每次节扣款10元,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须请假,由当事人自行安排本班科任教师无偿代课,学校不发给代课报酬,否则按旷课论处。

  6、迟到或早退:2-4分钟,一次扣5元;5-9分钟,一次扣10元;10-20分钟,一次扣15元;20分钟以上,一次扣按旷课计扣;全节课或会未到,一次扣40元;上课时走出教室逗留超过一分钟以上按早退计;体育课未组织学生活动中放任学生自行游动或提前下课按早退计;开会、培训等以5-10分钟记为最低档记扣,提前离开按时记入早退。

  7、旷课:每节次扣30元,以后每次在次基础上上翻30元。上课铃响后2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计,开会、培训、集会等10分钟以后到视为旷课(超50分钟的会议等按50分钟一节课累计计算节次)。早读课以1节课记。

  8、公假:不扣款,不扣分。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或副校长核准,并在值周人员处登记备案。

  9、特殊假:不扣款,不扣分,但不计发超工作量津贴,节假日不除外。

  (1)婚假:7-13天

  (2)产假:90-180天

  (3)节育假:流产准7天,上环准2天,取环准2天,男扎10天,女扎21天。

  (4)护理假:晚育夫妇,准男方护理假3天。

  (5)丧假:亲生父母去世,自亡故之日起至安葬之日止,并延长3天,男教师的岳父母或女教师的公公、婆婆不超过15天,其余直系亲属视其情况经校委会议研究可准1-5天。

  (6)考试假:在校备案记录清楚,凭有关证明准予考试及旅途时间假。

  (7)自然灾害假:据实情处理。

  10、病假

  (1)特殊长病假:经教育局批准的,不扣款,不扣分,年度考核以最低分记(但可合格)。

  (2)生病请假住院治疗,先呈交假条,经行政会议讨论,凭住院治疗证明、住院医药治疗发票的准病假,每天扣0.5分,未获准的作旷课处理。

  (3)一般病情:仅打针、输液或上药的请自己安排时间,调节好,不准病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4)父母或子女生病住院治疗确须护理,凭相关依据,经行政会议研究获准的,按本人病假处理。

  (5)自己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伤残住院治疗的,按事假处。

教职工管理制度2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转班的,须经教导处批准。否则,私转双方将按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做卷子,监考,阅卷,统计分析。期末接受学生评价和学校评价。

  6、如需出差,必须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重病康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2、凡不请假,或无书面请假,或不按程序逐级请假者,视为旷工或旷工。如无病假相关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3、请假人员假期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以便安排工作。

  4、学校、教研组、办公室的各种活动、会议都是考勤时间。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各处室主任销假。

  6、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时,应全面了解请假人的工作情况,协商工作调整方案(含调课处理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领导。对准假后造成误课、误工的,将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假待遇

  1、婚假:职工晚婚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给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给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给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不给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7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遇寒暑假可顺延),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岁以上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III度会阴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计划生育严格实施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带环受孕,人工流产(不满四个月)的给假15天。

  4、产假期满后,上班母乳喂养婴儿的,每天给上下午各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作正常出勤处理,独生子女不满5周岁患病住院可给予夫妇一方3—7天公假陪护。

  5、职工患病住院的,年内可给予7天病假(重大疾病患者由学校酌情另行处理)。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病、住院手术,可请护理假2天。另外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长不超过4天。

  7、因工作调动或拆迁需要搬家的,给予2天以内的搬家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学,一次性给予2天以内的护送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注:以上待遇假为连续假,本市不给予出差假。对于坚持上班、放弃治疗假的教职工,学校将计入个人年度考核,表现突出者,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9、在不连续请假,不影响工作(最多只能微调课表)的情况下,工龄10——20年,或工龄20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学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计算

  连续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则应将假期计入病(事)假时间。

  (六)教学纪律在年终奖和工资津贴的体现

  1、教职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标准扣发,年终全勤奖按5元/天扣发。

  2、职工旷工,月工资津贴扣80元/天,年度全勤奖加扣40元/天。

  3、教师误课、私自调课,工资津贴扣40元/节,年度全勤奖加扣20元/节。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会,一律按误课一节论处。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师上课无教案、接听手机和抽烟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年终奖加扣10元/次。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视误课一节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5元/次;迟到10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早自习迟到5分钟以上,停发早自习津贴,无故缺席者视误课半节处理。迟到时间累计计入年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6、教职工擅自拖延报表或计划总结等而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月工资津贴扣15元/天;年终奖,视情节一项扣20元—100元。

  7、凡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除退还全部费用外,每月扣除200元工资津贴,并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终奖金。

  8、体罚学生,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9、损坏公物(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收费失误者照价赔偿。

  10、吵架、打架的双方,或在校内骂人、无理取闹、恶意中伤他人或扰乱会场纪律者,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工资津贴扣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

  11、违反计划生育者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12、违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注:违纪行为处理程序:部门调查——书面报告校长室——校办备案、按章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的管理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教职工管理制度,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培训,使之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复习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教职工选聘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选聘标准,包括岗位要求、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岗位需求和教学质量要求,制定不同的招聘标准,确保教职工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学校要求。

  第七条学校应对所有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自我介绍、笔试、面试等多重环节的考核,确保选聘的教职工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职责范围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职责范围,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选择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要求教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工作量的科学分配,确保教职工的工作量合理和任务完成质量。

  第四章教职工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适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水平、师德师风、学科建设等多方面的评估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足之处,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教职工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科学的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对教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知识方面的培训和提升。

  第十五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等多种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六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学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相应惩戒,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责令改正通知,并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强制性控制处理。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警告或处罚,并要求其重新接受培训,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等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并鼓励教职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予以通报、处理和公示。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职工管理制度4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一、教师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要外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不超过10天。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起(含第二次)每次扣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半天计算。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七、出勤统计管理

  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将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章职责划分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第四章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请假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数据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第七章附则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7

  为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为保证职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现有的三幢住房,提供给分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需转租和转借他人,须向学校报告,以便于管理。

  2、住户要教育自己的家属遵纪守法,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不得在宿舍区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等)带入宿舍区,不许在宿舍区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必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设立专户水电表,住户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缴交水电费。如发现偷水偷电者,学校给予标准量的五至十倍罚款,严重者停水停电进行整顿。

  5、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区地面、楼道、卫生间、盥洗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放到垃圾池内。楼梯通道轮流搞好卫生。不许在宿舍区饲养家禽。

  6、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不得在房前房后乱搭乱建乱种它物,影响校容校貌。

  7、春节等重大节日,学校指定在旧水池旁边搭灶生火,严禁在其它时间或其它地点生火。

  8、宿舍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上课期间一切车辆不得停放在教学区内的任何位置。

  9、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大门晚上11:30关闭,若有室内外装修者中午12时半至2时、晚上10时后要停工。

  10、要自觉维护宿舍区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1、住户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发现盗贼或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拉长铃为学校警报铃,各人要急速集合。

  12、住户不得将学生带到宿舍区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13、学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住户要严格服从学校的管理。

教职工管理制度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 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 上下班要求

  (1) 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 2 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 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 2 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 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 防疫及卫生消毒

  (1) 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 4 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 15-30 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 20 秒。

  (2) 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 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 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4.教职工日常防控要求

  1. 上班途中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2. 入园前防控要求

  (1)进入幼儿园前佩戴口罩,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体温正常可入园工作。

  (2)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3. 入园后工作防控要求

  (1)佩戴口罩,与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2)根据岗位需求不同,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工勤人员进入幼儿园后要求换鞋,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按要求对户外和室内进行清洁和消毒;清洁厕所、垃圾桶和呕吐物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手套使用后立即丢弃,最后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区域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区域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要求更衣室换鞋,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清洗、切配食材和分餐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功能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功能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保健医生晨检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一切与幼儿的身体密切接触, 如有接触用 75%酒精擦拭消毒手套,晨检结束后及时脱掉手套,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进入班级和食堂检查工作,与幼儿和教师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接触发烧、呕 吐等疑似新冠肺炎教职工和幼儿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 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及时更换工作服和口罩。接待疑似患者时需要佩戴好口罩、手套,疑似患者需佩戴好口罩。接待疑似患者后立即使用肥皂水进行有效洗手,并使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

  教师进入教室前要求换鞋;接触幼儿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处理幼儿大小便或呕吐物时须佩戴一次性手套,最后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组织幼儿进行进餐和点心环节前后教师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按要求进行餐桌餐具的清洁消毒,佩戴围裙和一次性手套。

  行政教辅人员尽可能以电话、QQ 群、微信群等网络方式联系办公,没有特殊情况和工作需求,尽量减少不同办公室的教职工互相串办公 室。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 原则上不举行园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集会时与会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合理控制时 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4) 工作期间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健医生,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4.入园后进餐防控要求

  (1) 就餐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 不聚集在一起就餐,就餐期间避免面对面就餐和谈话交流同时缩短就餐时间。

  5. 离园前防控要求

  (1) 离园前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 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方可离园。

  (3) 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6. 下班后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下班。

  (2)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3) 按时下班,可以带回家的工作尽量带回家处理,如写教案,备课等,在家期间合理利用室内空间积极锻炼身体。尽量少出门,如需外出,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在外逗留时间。

  (4) 回家途中上下电梯时用纸巾代替手去按按钮,进门后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备注:正确处理废旧口罩,摘口罩前先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摘下后统一丢弃在幼儿园大门口的“口罩回收专用桶”,垃圾桶每天消毒两次。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二、考勤要求: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一)教职工一日行为规范

  1、上班

  (1)按时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或不到校,自觉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

  (2)骑车者进出校门,校内须下车推行,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

  (3)学生行礼招呼,应自觉应答还礼。

  (4)提前做好上课(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外包干区的清洁工作,值日老师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6)校内不抽游烟,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门口抽烟,做保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表率。

  2、上课

  (1)预备铃响,教师应迅速离开办公室,进入教室,准备上课。上课铃响,教师应精神饱满,准时上课。

  (2)上课中做到“八不”,不坐着上课(除生病外);不提前和推迟上;不中途离开教室;不与室外人员闲聊;不看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不随意中止上课;不训斥、控苦、讽刺学生;不让学生站在室外;不接打电话。

  (3)上课使用普通话。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用。

  (5)重视课内学生的规范训练,重视学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质的培养。

  (6)教学民主,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7)班主任的晨会(午会)班队课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专题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对形式主义及随意性。

  3、办公

  (1)做到“五个认真”:备课认真;批阅作业认真;学习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教育教学研究认真,不擅离职守。

  (2)做到“五个不“:不闲聊;不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随意让学生停课在办公室做作业;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办公桌面的.书簿摆放整齐。

  (4)关心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活动

  (1)每周进行的升旗仪式,必须认真参加,做到快、静、齐,升旗仪式时与学生同唱国歌。

  (2)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政治业务作业题。学习时做到“四不”: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不讲与学习活动无关的话;不带小孩在身边;不随意迟到、早退或中离。

  (3)全体会议或条线会议,不迟到、早退、中离,要认真听、认真记,遵守“七不”做到不吸烟、不讲闲话,保持环境卫生。

  (4)踊跃参加集体性的外出活动,自觉遵守外出活动纪律,互助合作,体现文明榜样的水准,组织学生活动要采取强有力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5)学校的突击应急任务或活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

  (6)学校的常规活动要按常规要求切实做好,任课教师要支持学生参加校级文体及兴趣组的活动。

  5、文明

  (1)尊重学生:既要关心学生,又要严格对待每位学生,以平等的人格和师长的身份施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尊重家长:虚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对学生校内发生的事故,要积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善于解决。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礼物和宴请。

  (3)尊重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全力帮助,不说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如有想法和误会,则通过组织(或第三者)沟通解决。(4)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学校中的水、电、煤、纸张及其他一切财产。

  6、下班

  (1)如教师为最后在教室的在岗者,坚持与最后一位学生一齐离校,关好教室的灯、电扇和门窗。

  (2)如教师为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者,要关好办公室的门窗、电灯、电扇等。

  (3)对留在校园的学生做好回家的劝导工作。

  (4)下班后要文明休息,文明家务,严格遵守国家法纪,不准赌博、不准吸毒贩毒、不做对社会和他人不利的事。

  7、执行

  (1)以上各条要求,敬请每位教工自觉做到,使我校的师德文明水准再上一个台阶,学校将以此作为对教工学年、年度及学期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出现以下情况者,校方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书面检讨、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聘等)

  ①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一定影响者。

  ②干群、同事之间不团结,故意激化矛盾者。

  ③违反师德规范要求,强行进行有偿家教及非议、训斥学生家长者。

  ④不履行岗位职责,学期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未完成者。

  ⑤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学生伤害事故者。

  ⑥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者。

  ⑦学生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目睹后不及时处理者。

  (二)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的权限

  (1)学校领导,请事假两天以上者(含两天)报分管镇长批准,两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校长批准。

  (3)教职工(含食堂工作人员、门卫人员)及有关条线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分管校长批准。

  (4)教职工上班期间的中途离校一律办理好请假手续。

  (5)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提前及准时上班,迟到者由门卫作好记载。

  2、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1)教职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须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急诊例外)。

  (2)教职工因有事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一律写好书面请假条,按准假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凡确因急事未能及时做好请假手续或急病、重病,不能送交病假证明单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先电话联系。事后再补办正式手续。

  (4)请假人如假期已满,应按时返岗,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事先来信(电)与学校有关领导联系说明理由,回校后补办手续假手续。

  (5)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均应在履行请假手续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事假不按手续,先斩后奏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教职工考勤工作和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1、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请假制度、考核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由校长室组织有关部门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对于不在岗、无故迟到的教职工,第一次给予教育处理,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作旷工处理。

  2、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学校召开的教工大会,每周教工政治学习会议,由校长室负责点名,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教职工作旷工处理。

  (四)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积极推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特作如下规定:

  1、每年考核分二次进行第一学期期末的事业单位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具体考核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第二学期期末为教育事业单位对教职工的学年考评,考评成绩记入业务档案。

  2、每学年考核前,每位教职工写好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写好部门工作总结)。

  3、考核奖惩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者根据事业单位奖惩办法,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停止晋升工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各部门的过程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学年度考评及工资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工作细则

  1、学校成立由教工代表、行政代表、工会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

  2、学校与教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在聘用过程中,如发生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凡经学校调解小组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按协议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从学校的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要求

  1、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无特殊原因不随意请假。

  2、实行签到制。教职工上班时由本人到门卫室签到,8:00停止签到。

  3、实行座班制。教职工上班时间须在校座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应自觉登记并在2小时内返回学校。

  4、教职工的出勤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请假要求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在返校后两天之内补齐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事、病假在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

  (2)校长、书记请假七天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三、具体规定

  1、请事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3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10元,扣完为止。

  2、请病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2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5元,扣完为止(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补贴,扣发学期末出勤奖100元,扣完为止。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币1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币50元,扣完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为止。

  5、教职工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等,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年终各种奖励(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和期末、年终各种奖励;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期间及期末、年终不享受任何奖励及春节慰问费(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6、产假、婚假、丧假、因工负伤假、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时间按事假处理。产假期间,女职工不享受单位自筹津补贴、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自筹各种奖励(年终文明奖除外)。

  7、严格上班签到纪律,凡本人没有按时到校要求别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迟到一次处理,并公开批评。

  8、在学校不定期查岗中,不在岗者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不符,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区教体局“三大机制”资料汇编》,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教职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所有请假都包含法定节假日。不超过1天由年级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报中心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对不履行请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两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因公负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学校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报中心学校审批后,工资全额计发。

  (6)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员对待。病假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岗位聘用中不参加高一层级岗位的竞聘,不参加各级各类的评先、表彰和奖励活动。

  三、请事假有关待遇

  月累计未超过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计7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四、旷工、考勤待遇

  (1)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2)办公考勤:

  时间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计未考勤次数,不在同一半天累计12次以内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签到签走视为旷工半天,旷一节课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未考勤从第13次开始,每次扣0.2分。

  (3)开会考勤:凡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旷会一次扣0.2分。

  (4)当月全勤奖0.5分。

  五、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适时调整。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的人口意识,进一步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现制定我校计生管理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行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禁生育计划外二孩,坚决杜绝多孩多育。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做到调进调出人员的档案及时变动。

  四、将计划生育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种表格准确及时地报上级计生部门。

  五、已婚育龄妇女,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准孕证、准生证,未获得两证者,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取得生育指标的新婚夫妻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六、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检工作,避免计划外怀孕。

  七、对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一个孩子的,给予奖励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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