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职工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职工工作制度1
1、全园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奉献创新。
2、教科工作由各园园长室统一领导,分管园长、教科负责人直接指挥操作,各年级组、课题组和各班按课题组计划活动。
3、根据幼教的信息动态和本园的发展实际,落实课题,探索研究,教师积极参与主课题或子课题研究,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过程的探索和经验的`积累,逐步形成本园的成果特色。
4、形成理论先导、实践探索、商讨争鸣,团结协作的教科气氛。
5、各课题组长,遵循科研原则,创建性提出意见,组织课题组成员分步实施,寻求规律,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6、确保每两周一次课题集中活动,并做好前阶段小结,提出下阶段内容要求。确保研究过程、资料、数据真实、有完整性和连续性。每两月一次交流汇报子课题进展情况。
7、加强理论学习,教师不仅要学教学刊物,还要学有关专着,以理论为依据,问题分析透彻,教师每学期写一篇较有质量的科研论文或阶段报告。
8、教科研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成绩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园长的指导、监督、检查。对科研人员进行考核,将个人态度、作风、业绩作为评优、评职依据。
教职工工作制度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山区学校的决策,统筹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通过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让年轻教师在相对艰苦的条件下磨炼和提升,加强师德建设,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组织要求
1、支教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骨干教师。
2 、推荐办法:学校推荐或个人报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支教人数按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确定。
3、支教时间:35天。支教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完成支教任务的`,回原来班级工作。如在支教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作为工作待岗对象。
4、管理办法: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支教教师的工作考核由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负责。
5、工作要求:支教教师要热爱支教学校,热爱学生。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工作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能严格履行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能在教育教学业务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担任主课,支教期间在校内上示范性公开课不少于2节,能传帮带一个或几个青年教师;能积极开展教学科研,能积极辅导学校的兴趣小组,支教期间须撰写支教工作日记。
三、政策保障
1、选派的支教教师不转组织关系。
2、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另享受支教补助、车费1000元/月。
3、自愿报名支教一年时间的,学校承诺解决中级职称。
4、受援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给支教教师发放一定的福利。
5、支教教师工作出色,在评先、评优、岗位聘任、职务评聘、提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其他
1、本制度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后开始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2、在做好教师定期、全职支教的同时,继续开展学生手拉手活动,继续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教职工工作制度3
根据安教[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职工请假及出勤工作制度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应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二周(含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除附上述材料还须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医药发票;三个月上以(含三个月)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住院证明、门诊或住院医药发票、检查、检验报告单。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登记证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日(含法定节假日)。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请产假。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晚婚晚育(男25周岁又10个月,女23岁又10个月以上)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可延长到180天。未达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可延长至135天。早婚、早育者也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并复印交学校存档备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
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
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一周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领导批准,最多给予3天的丧假。若路程较远,可根据实际另给路程假。
8.短时假:教职工因临时急事,不能参加当天升旗仪式、早自修、课间操、晚自修下班、教研活动或会议,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短时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并凭教育局正式批复到学校办理工作移交,正式予以准假。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必须在正常工作之前,返校当天说明情况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2.我校教职工请假批准权限:1天以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二周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例会请假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升旗仪式、早读、课间操、请假由下年段行政审批,晚自修由教务处审批,教研活动请假由下教研组行政审批(兼任班主任的.,请假时应到政教处备案,以安排代理班主任)。
3.①教职工请公假两周以内(含两周)、事假五天以内(含五天)或病假两周(十个工作日)以内,由学校审批。②请公假两周以上一个月以内;事假五天以上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病假两周以上,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由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教育人事股审批。③请公假一个月以上、事假三个月以上,病假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要由分管副局长审批,④超出以上规定期限,由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后连同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送分管副局长,提出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
4.学校正职领导请公假、事假、病假一周以上应报县教育局审批。其中,凡请公假、事假两周以上(含两周)或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学校处室以上领导,经教育局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返校参加工作,提前到校的应办理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资料学校应存档备查。
教职工工作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序进行,提高考核工作实效,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相关通知和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小组
学校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小组,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园长、有关组、室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年度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
二、考核程序
年度岗位考核一般采取学习动员、个人述职、民主考评、小组审核、确定等次的形式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一)学习动员。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市教育局有关年度考核文件,进行本校年度考核工作动员、部署。
(二)个人述职。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平时考核,对全年的道德修养、主要职责、岗位能力、工作绩效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民主考评。一般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述职情况提出考评意见;中层管理人员以上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并由分管领导提出考评意见。
(四)小组审核。分管领导提出考评意见和考核等次后,提交单位考核小组进行审核。
(五)公示结果。对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向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认真调查所反映的情况,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可不予受理,考核小组应根据公示结果,审核被考核人的拟定等次,报单位负责人审定。
(六)确定等次。经公示无异议,由单位负责人对聘用人员确定考核等次。
(七)通知本人。单位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同时告知申请复核或申诉的权利;被考核人若无异议应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八)申请复核。事业单位被考核人如对年度岗位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将复核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复核结果仍被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考核组织或人事部门申请调解。
(九)登记归档。年度岗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考核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教职工工作制度5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学校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大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三)工会学习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学习。
2、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文件、指示、通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四)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每年三月份根据学校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年向教育局工会报告一次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年底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教职工工作制度6
保障教师的作息时间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与身心健康至关重要。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他们有充足的休息,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职业幸福感。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教职教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他们有充足的休息,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2.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教职工,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人员等。
二、作息时间
1.早晨上班时间:值周教师春季7:30开始上班,冬季7:40分到岗,确保在7:50之前做好安全检查、班级通风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孩子们的到来。
2.下午下班时间:夏季下午15:30下班,冬季15:10下班,晚看护教师看护坐校车孩子,确保孩子们全部安全离园后才能离开。
3.幼儿园作息时间的调整根据中心小学的作息而改变。
三、工作时间
1.教职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按照园所规定的时间表进行,确保每天有足够的工作时间,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园长或上级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2.迟到或早退一节次扣0.05分,每周超过4次每次扣0.5分。
四、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
1.幼儿园教师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园长或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说明请假的原因、时间及安排。
2.请假申请需经园长或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3.请假期间,教师应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需要,应提前安排好工作交接。
(二)请假时间
1.幼儿园教师请假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工作。
2.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规定的请假天数,如需延长请假时间,需提前向园长或上级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请假要求
1.幼儿园教师应遵守园所规定的请假制度和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2.请假期间如发生违规行为,将按照园所规定进行处理。
五、产假制度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晚婚晚育者,产假可适当延长。
2.产假期间,女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同时享有园内规定的相应假期。
3.女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内规定,保障自身和幼儿的权益。
六、婚假制度
1.按照法定结婚年龄,符合结婚条件的教职工可享受婚假。一般婚假的`天数为7天,晚婚的教职工可享受晚婚假。
2.教职工需要在结婚前向幼儿园提交婚假申请,并附上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需注明婚假的起止时间、请假原因等。
3.幼儿园需对教职工的婚假申请进行审批,确保教职工符合婚假条件,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婚假。
4.教职工在婚假期间,幼儿园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5.婚假与其他假期:婚假一般不与其他假期重叠,如有特殊情况需重叠,需经幼儿园批准。
七、事病假制度
(一)事假制度
1.教职工需要请事假时,需提前向园长提交事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并按照园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事假申请需经园长审批同意后才能生效,园长权限为1天,请假2天以上需由总校长批准。
3.教职工在事假期间,幼儿园不扣除其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4.事假天数从请假当日起计算,直至请假结束后的第一天为止。
(二)病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需向园长提交病假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申请需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2.病假申请需经园长审批同意后才能生效,园长权限为1天,请假2天以上需由总校长批准。
3.教职工在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4.病假天数从请假当日起计算,直至请假结束后的第一天为止。
八、其他特殊假制度
1.带环怀孕人流手术者,可休息一个月(含节假日),休息期间待遇照旧。
2.上环、取环者,均可休息三天,休息期间待遇照旧。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职工,在顺产的情况下,产假(不含寒暑假)为三个月;如难产或剖腹产的产假为三个半月。产假期间待遇照旧。
4.女教职工哺乳时间为十个月。要求每天安排在不当班的半天:如上午迟一个小时上班,如下午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含路程时间)。如果幼儿园客观条件许可,经园领导批准,女教职工在产假以外可请7个月的哺乳假(含寒暑假),在此期间每月扣除活工资和考勤津贴。
5.凡有子女参加中考或高考的教职工可享受“陪考假”,“陪考假”时间与子女考试日程等同。“陪考假”期间不扣除考勤津贴。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领导班子解释并修订。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经过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教职工工作制度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自觉参与献血活动,是我校教职工发扬人道主义、救死扶伤、互助互爱精神的体现。为使我校的献血工作能顺利开展,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献血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订立学校献血制度。
一、献血对象:
本校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女教职员工,应当自觉参与献血活动(待退休人员及在编不在岗的、被献血站确诊为终身不得献血的教职员工可不列入献血范围)。凡属献血对象的`均应依法自觉参与献血活动,完成献血任务,为树立师德新风尚作表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顺利实施,使献血工作顺利进行,建立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献血的认识。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工会生活委员、卫生保健老师为组员,负责献血的具体工作。工会生活委员、卫生保健老师按献血流程操作。
三、献血流程:
1、每年5月份进行献血动员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献血名册进项初步筛选工作(排序原则:先按有无献血升序排列,其次献过血的按最近一次献血日期升序排列,再次无献过血的按出生年月降序排列)。为保护女教职员工的权益,一年哺乳期后方可参加义务献血活动。
2、每年6月根据区相关行政部门下达的单位献血指标联系血站预约献血时间和人数。
3、为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献血者每次献血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凡体检未通过的暂不参与当期献血。献血者献血前的体格检查及血液检验仅以血站的检查结果为准。
4、献血当日按事先筛选顺序,并根据当年指标,由工会陪同2倍指标数的人员前往血站进行献血前检查,另外备选指标数人员在校待命。
5、因个人原因不便于指定日期完成献血工作的,顺延两周后进行。
6、献血者献血后,由采血机构发给无偿献血证,今后用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
7、对义务献血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及时宣传。
8、为义务献血者提供更多的关爱:献血者享有休假10天,(假期从献血当天算起)和营养费补贴(补贴费用由行政、工会和教职工自愿互助款组成,行政费用视物价情况每年相应提高,献血者自献血后五年内不参加教职工互助款缴付)。
9、献血工作应在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规定日期内完成。
10、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教职工工作制度8
1、 后勤保卫与医疗救助应急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安全监察部、生活服务中心、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和工会组成,其职责是:在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的医疗救助、交通车辆的调动和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 当进入临震应急期后,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医疗救护和交通车辆调动的应急准备工作。
3、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系统各单位人员伤亡情况和后勤生活设施的`受损情况,向领导汇报。医疗救护队根据系统各单位人员伤亡情况,按照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命令,及时赶赴灾区,会同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处于应急状态随时听从调令。协组震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供电设施的安全。随同公司领导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
4、 当发生造成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系统各单位人员伤亡情况和后勤生活设施的受损情况,向领导汇报。按照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命令,调集系医疗救护用品及时赶赴灾区,会同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护工作。指挥和协调震区系统各单位的医疗救护工作。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及系统各单位的交通车辆处于应急状态随时听从调令。协助震区系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供电设施的安全。做好调集系统各单位保卫人员奔赴灾区协助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准备。随同公司领导尽快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教职工工作制度9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优化的要求。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可按各校实际确实,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择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择,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区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号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5)按选举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组,民主选举正副组长。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获得全体教职工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七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校工会,经工公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师、学生,也可以是本校退(离)休干部、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
(4)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
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
三看是否符合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3)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簸下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处室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理领导负责与有关处室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莫逆之交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粉处室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为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个把。
1、大会召开前(一般在一个朋左右),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和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根据学校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一般应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等。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教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6、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和代表培训工作。
7、教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8、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工代会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因不实行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代表的,其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3)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
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第三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4)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
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
起草大会决议;
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
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式(草案),提交预备会讨论通过。
3、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表资格审查报告。
4、听取和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5、校长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
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的方针政策,符合学校实际,符合教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校长或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
2、校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教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4、组织代表组继续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教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校长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5、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校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笼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团)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
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讨论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地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9、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要安排好两个会议的议程和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代表组和每个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会议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经学校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应根据各校的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可设提案审理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小组、教改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小小组等。
2、每个专门工作小组一般由三至七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至二名。其成员一般应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3、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片求各代表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同意,交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4、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
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五)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教代会代表组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2)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2、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式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六)修改大会决议的程序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部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有关决议(经学校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来的修改意见进行研究,在基本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修改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3、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也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修改原有决定。
(七)教代档案资料工作1、教代会应建立分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教代会的有关资料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建档、存档的范围: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定和总结等资料;
教职工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
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小组重要活动的记录;
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等。
3、教代会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
二、教代会职权的行使止前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即:
(一)审议建议权;
(二)审议通过权;
(三)审议决定权;
(四)评议监督权。本规程提及的各项职权范围原则,各地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民主进程研究各项职权的具体范围。
(一)行使审议建设建设权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2、审议建设权的特点审议建设权与教代会其他职权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内容最重要。审议建设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能力,为办好学校共同奋斗的目的。
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3、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
(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有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十天发给教职工代表。
(4)将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审议。
(5)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作出决策。
(6)教代会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其内容主要为:对决策方案进行正确评价;
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决策所需措施的建议;
号召全体教职工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面实现决策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等。
(二)行使审议通过权
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由校长施行。
2、审议通过权的特点审议通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校长不能颁行,同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也须取得校长的同意,否则也不能颁施行。因此,这类问题应由校长与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3、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与行使审议通过权基本相同。
(三)行使评议监督权
1、评议监督权的内容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命建议。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行政干部,是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2、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是校级行政领导干部,至于是否评议学校党组织主要领导和中层干部,则由上级党组织和学校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1)民主评议干部的组织领导: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由该小组负责民主评议的工作。
(2)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照政策原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4)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5)民主评议干部:应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最好与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工作结合进行。
三、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制订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4、组织专门茶花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职工工作制度10
1、监考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之后,直接进入考场,不要在其它地方逗留。
3、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检查学生人数与座位是否符合要求,提醒学生将所带资料、书籍、通讯和手机等可记录信息工具放在指定地方。分发试卷时,发现试卷数量不够,缺损,空白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发卷后,监考教师应及时督促学生在规定位置填写好班级、姓名等信息,说明试卷有关注意事项。
4、监考教师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5、监考教师应提醒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立即制止。如发现学生舞弊,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向考务办公室及德育处汇报,以便学校对舞弊考生进行教育处理。
6、监考老师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患病,应及时劝导考生去医务室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7、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一定要严肃认真,始终保持高度注意力。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阅读书报,不备课、不阅卷批改作业,不与场外人员闲谈,不打瞌睡,不得将各类通讯、视听、娱乐设备带入考场,不抄题做题,不擅自离开考场。
8、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教师可以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后,仔细清点份数,确定无误后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将试卷按要求整理装订,交考务办公室有关教师或领导检查验收。
10、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监考守则,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如监考教师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严肃处理。
教职工工作制度11
1、教研工作是教师专业化发展建设、园所发展建设的抓手。每学期期初,教研组长根据园长工作计划及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计划,制定教研计划,副园长、保教业务主任给予把关。期末,各层级对教研工作认真总结。
2、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和自学的形式,认真学习有关理论、方针、政策,明确指导思想,把正教育教学研究的方向,并为教育教学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3、每学期要围绕1—2个专题开展教研活动,切实提高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应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者,应事先向园长或保教业务主任请假。其表现与考核挂钩。教研活动时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讨论、争鸣、探究的氛围。每位教师要找准一个目标实践研究,解决实际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4、保教业务主任要制定活动方案,教研组长要有计划地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每阶段活动有方案有总结,不断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
5、各园长、保教业务主任、教研组长要有计划地在本园、本组、跨园、跨组内开展听课、评课、看游戏、评游戏活动,开展评论文、汇课、赛常规、赛技能,开展观察、记录、反思、写心得等活动。通过活动提高组织教学、领导游戏能力,以此达到有效教学,有效地促进自身的发展、有效地促进孩子的发展。
6、教师在参加教研活动的基础上,平时要求自主听课、写心得、作观察记录、撰写论文。
7、做好过程研究的资料积累。切实做好青年教师结对培养和骨干名教师目标培养工作。
教职工工作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学生寝室稳定,打造平安校园,同时促进参与学生寝室安全稳定管理的深入性,将统一组织寝室管理员对学生寝室作了以公共安全、寝室卫生为主题的`夜巡查。
1.巡夜工作以寝室管理员为主,值周老师为辅。为确保彻夜巡查制度的落实到位,将由学校行政领导督察巡夜情况。
2.每晚由寝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每个寝室逐一检查并做好登记。巡查内容包括了解学生外宿、晚归现象;了解学生去向不明或不请假离校的情况;了解学生是否有打架斗殴。
3、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寝室管理员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宿舍安全。
4、值日教师夜间要巡视宿舍1-2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5、值日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日记录。
教职工工作制度13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上班时间不脱岗,遵守请假制度。
2、实行教职工每日签到制度,有事不能上课,提前向教务主任请假,妥善安排。
3、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耽误上课,否则扣除相应课时费。
4、升旗仪式、校会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整好队,活动过程要遵守纪律,为人师表。
5、上班时间要专心工作,做到不串岗,不闲谈,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工作,不带小孩,坚持坐班制度。
6、做到课前认真准备,不误堂,不压堂、不脱堂,向课上45分钟要质量。教师间加强团结,相互协作,讲学习,比干劲
7、不准在上课、辅导、开会时开手机,吸烟
8、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随意给学生停课或罚站,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9、教辅人员要尽职尽责,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0、平时要衣着整齐,不穿奇装异服,保持教师良好形象。
11、发扬“勤俭节约”精神,对教学用品节约使用,不浪费一支粉笔、一张白纸。发扬主人翁精神。
12、各办公室值日分工到人,由组长负责,做到每天地面、桌面总体保持清洁,室内物品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13、不经学校批准,不准乱收费和乱订学习资料。
14、不准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或向家长索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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