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此时此刻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卫生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计划1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加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安监部门监管能力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xx〕106号)、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xx〕106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
职业卫生培训是职业卫生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市大多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仍然薄弱,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与《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时,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各县区安监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二、明确对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分级分类
职业卫生培训对象包括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其中,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由安监部门组织实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市安监局在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中应将职业卫生纳入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原则。市安监局负责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本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操作规程以及所在岗位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急救援知识、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考核成绩、影像资料等,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三、突出重点,做好20xx年度培训工作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把职业卫生培训作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所有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都要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开展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市局将于今年集中组织两次职业卫生专题培训班,重点对非煤矿山、木质家具制造、箱包加工、制鞋、水泥生产、石材加工、船舶修造、陶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对本地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每个县区至少要办两期培训班。同时,要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
职业卫生计划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遏制职业病,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指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职业卫生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职业病危害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明显改善,职业病发病水平有所下降,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
(一)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五)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
(六)“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系统分析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的企业数不得少于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企业数的10%;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1.完善申报常态和动态化管理。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抓好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
2.督促指导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按时注册登录并进行数据填报。
3.全年累计完成对255家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的执法检查,第一季度计划完成45家以上,第二季度累计完成115家以上,第三季度累计完成xx5家以上,第四季度完成255家以上。
(二)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工作巡回宣传培训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5.增强普法宣传。主动到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常识、职业病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为企业送“法”;积极沟通企业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约谈会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用人单位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针对安监执法人员:一是举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邀请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或采用现场执法培训的方式,锻炼队伍,提高职业素质。针对企业:一是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的培训班,邀请省级(或者市级)专家进行授课;二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对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责任等内容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到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知识。
(三)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7.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深圳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指标。
8.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皮革、印刷、珠宝首饰加工等辖区职业病风险较高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做好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与原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部门即区卫计局、CDC的沟通,加强对重点企业、超标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防护措施的落实整改。
10.加大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1.深入开展约谈制,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做好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准备工作。
(四)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现状评价。
13.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预评及控评工作,力争使“三同时”工作有新局面。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开展现状评价工作。
(五)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发挥模范作用。
14.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在全区用人单位中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旨在示范企业能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卫生管理、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等方面在行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15.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服务档案的建立、单位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性健康体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不断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七)做好职业卫生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年)
16.妥善处理职业卫生相关信访件,及时协调解决信访人的职业卫生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职业健康权益。
(八)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7.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局面。一是加强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中医院和区健教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通报信息,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建立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宣传、执法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针对存在明显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合格,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职业卫生计划3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矿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为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目标
我矿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我矿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xx年我矿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力争在20xx年底达到98%;
2.基本杜绝急性职业中毒和高温中暑;
3.累计新发慢性苯中毒病人不超过1人;
4.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5.累计新发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人不超过2人。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个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做好职防工作的使命感。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穿戴不合格的职工就行现场教育,要求车间即时进行整顿。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联系县卫生防疫站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公司安全环保部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防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并完善各种警告标志和警示说明。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燃气输送管道间的连接要保持完好状态,易损连接设备等要经常注意检修,防止输气管道和连接设备泄露;经局部排风装置排出的粉尘和有害物质必须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大气;焦炉高温灼伤危险区域,如拦焦车、熄焦车驾驶室玻璃加贴隔热膜以防热辐射。针对消烟除尘车、排气设备、回收车间的各种回收设备、粗苯和焦油储罐、一氧化碳管线等设备,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优先保证公司各种必备劳保用品的备用资金,即时购进各种防护用品,备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20xx年管理年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技改,充分保养好各种防护设施,加快我矿的职业卫生治理步伐,保证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八)加强健康监护,认真做好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健康检查。
四、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提供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我矿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我矿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能力。
(三)我矿提供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四)公司引进先进的技术措施,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焦炉炼焦车间的消烟除尘车有效防控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公司设有水净化分厂,采用先进的AO-O法污水处理工艺,经过处理的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实现了废水回收利用;公司合理布局,利用地形、厂房、生源方向性和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合理布局等各项保障,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有利条件。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目标:掌握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门类、分布和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牵头,带领各工会小组负责人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工作内容:公司的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人员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基本情况等。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31日)。
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面,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和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工作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专栏、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敦促各车间严格按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履行控制职业危害的义务,保障职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目标:全面排除职业病发病隐患,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规范技术操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牵头,领导安全环保部和各工会小组成员及县卫生防疫站指导配合,使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
一是根据基本状况调查情况,确定1—3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作为试点,深入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二是指导督促相关车间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制定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台帐;
三是指导督促车间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行政管理部进行报告,行政管理部及时向县卫生防疫站申报;
四是与卫生防疫站建立互助关系,让其与公司联系具有职业病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公司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五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工伤保险。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六是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尚未具备监测条件的岗位和工段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和完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七是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完善职业病防治配套措施。公司组织对各车间、部门包括企业法人进行职业病防治业务培训。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佩戴或使用,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及事故伤害,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检查,进行监督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各车间、部门务必要站在广大职工职业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认真制各车间、部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宣传、安全、环保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企业、基层等,切实提高公司的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拒不接受监督或者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用人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并曝光。
(三)强化建设项目监督,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公司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凡涉及化学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必须报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未经审核、审查同意,或经审核、审查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针对项目进行整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求县卫生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四)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公司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时,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卫生和安监部门。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互报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病工伤保险、职业卫生评价及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
(五)加强安全防护巡检制度。对关键设备应随时巡检,如安全保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转动移动部位有无异常情况。对设备进行摸、听、看,其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可靠,要求管道阀门跑冒滴漏控制在3‰之内,按时进行设备维修台帐、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修记录、巡检记录等,严格落实巡检各项制度。
七、验收方法
针对公司的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公司与县职业病防疫站合作,每年与公司合作,对公司全体员工尽行职业健康体检活动,同时针对公司的各项职业病防治计划进行相关的验收与评价,同时做出相应的检测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计划4
为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好公司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普及安全、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职业卫生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企业安全防控力度和职业病防治能力,依法维护员工的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及系统负责人及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全年度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系统、部门严格落实公司培训计划,确保全年安全培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好外部各种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排,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确保公司专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公司各系统、部门指定专人根据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员工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确保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全部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自行组织好本单位员工的`日常职业卫生培训:
(1)负责组织开展好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培训,具体组织开展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换岗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
(2)负责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的考勤工作,对于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职业卫生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并按要求保存备查。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国家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自觉维护相关权益。
四、培训对象
上岗前的员工,在岗期间的员工,调岗员工。
五、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知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2、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
3、公司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5、其它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6、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级别和范畴。
六、培训形式
1、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2、不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内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说明牌板的内容、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等。
七、培训要求
1、公司各系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把该项工作抓好、落实好,大力宣传员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公司组织的定期培训和本单位的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2、参加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否则每人次罚款50-100元。
3、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至到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时间安排
xxx有限公司20xx年1月5日
职业卫生计划5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近年来,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为固化现有职业卫生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健康发展的理念,以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为目标,以强化事先预防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本市职业卫生培训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危害防治需求相适应。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职业卫生培训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具体要求。职业卫生培训应当与安全生产培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二)用人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并保证培训经费。
(三)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任职之日起60日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上岗之日起30日内,劳动者在上岗之前10日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四)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或职业卫生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xx〕26号)。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三、强化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附件)的要求实施。
(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颁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七)培训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重新接受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八)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还应于取证后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4学时,主要内容为国家、北京市最新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职业病典型案例等。
四、完善对劳动者的培训要求
(九)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①上岗前;②在岗期间;③转岗、离岗后6个月重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④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且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符合①③④的,应当在情况发生前1个月内进行培训;符合②的,应当每年进行1次培训。
(十)劳动者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基础知识;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病防护的权利、义务等;典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
(十一)对劳动者的'培训学时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上岗前和转岗、离岗后6个月重新上岗的,培训为12学时;②在岗期间培训为每年度8学时;③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培训为4学时。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记录(内含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授课内容、参加人员名单及签字等)、考试试卷及照片等。
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三)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②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③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参加继续教育情况;④劳动者接受培训的情况;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四)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
生培训的,应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应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职业卫生计划6
为提升我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师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做好我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全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强化培训,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掌握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要求全员参训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三十团医院、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及各单位医护人员。 三、培训方法
培训方法:采取集中理论讲授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建立,熟悉建档方法、建档内容、建档流程、建档要求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掌握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的填写要求。参考学时:1学时。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了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宣传之间的关系,了解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健康教育的服务对象、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熟悉常用社区健康教育的方法以及服务流程。掌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
(三)0-6月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儿童健康管理的方法与服务内容。熟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掌握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方法与要求。掌握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以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了解青少年心理咨询的内容、方
法。掌握体弱儿健康管理内容与方法。掌握家庭访视的主要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了解免疫规划基本概念。掌握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冷链管理,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以及疫苗的禁忌症等。掌握常见异常反应的'处理方法。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象、内容及工作流程。掌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方法与要求,产后访视技能。熟悉各期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方法、内容。掌握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孕产妇的重点管理内容。掌握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内容。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与注意事项。
(六)传染病报告与处理服务规范。了解《传染病防治法》主要内容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职能,掌握传染病报告内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以及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方法与注意事项。掌握社区传染病疫点的处理方法。掌握疾病谱排序的统计分析方法、死因监测系统及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方法。
(七)老年人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掌握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老年人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掌握高血压、糖尿病专案管理内容、流程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方法。熟悉高血压、糖尿病的筛查工作及随访工作要求。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的概念;掌握管理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熟悉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的建立,随访工作方法、技巧。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内容、方法。掌握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的使用方法。
(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
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内容及程序要求。
职业卫生计划7
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针对本地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水泥、陶瓷、汽车部件涂装、塑料彩印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宣传、培训交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看牌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监测,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用人单位的劳动环境监督检查。力争使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有害作业点监测率到达100%,有害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乡镇、农村企业的监督管理,争取使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作业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有害作业点监测率到达100%,有害作业点合格率达到100%。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或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三、搞好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继续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水泥、陶瓷、铸造、家具制造、汽车配件喷漆,塑料彩印、化肥制造等重点行业的劳动者健康监护工作。争取做到上岗前体检率达到90%以上,在岗期间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劳动者健康体检率达到90%。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杜绝职业病病人的发生。
四、做好突发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工作。继续深入做好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职业中毒事故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将职业中毒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加强农村农药中毒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农药中毒的防治工作,重点做好农药中毒预防知识得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救治农药中毒技术的培训,提高其救治中毒的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中毒死亡人数,杜绝生产性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职业卫生计划8
职业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职工,因而职工的健康教育是促进健康的重要手段。针对各工种、工作场所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卫生知识和防护知识的教育,以使职工个人和群体都能树立和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水平,从而促使其自觉主动的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造成伤害。对职工进行健康职业卫生培训规划,是职业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我矿特制定此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1、让职工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包括生活和生产环境,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在环境重的'作用。
2、了解上述环境因素及个人因素对健康的不良作用,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及其控制办法。
3、了解并参与改善作业环境及作业方式,控制影响的因素,自觉地实施自我保护,促进健康。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职业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职业卫生法制、职业卫生培训、三级预防培训、职业心理健康培训、一般健康培训等内容。
职业卫生计划9
20xx年已经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职业卫生科从10月份开始配备了专业的管理队伍,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煤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步迈上了常态化管理轨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有成绩,但是离上级监管机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还有差距。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1、20xx年10月份公司下文成立了职业卫生科,明确了专职管理人员。为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走上常态化管理轨道奠定了基础。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职业卫生科编制了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晋城粉尘检测中心对我矿的粉尘含量进行了定期检测工作。
3、购进了两台粉尘采样仪,仪器在晋城煤矿高新技术服务中心鉴定后到晋城煤矿粉尘检测中心已经备案。已经具备矿井定期粉尘采样条件。
4、完成了矿井职业卫生预评价编制工作,现已上报到晋城市煤炭局审核。
5、开始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建档工作。
6、完成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
2、完善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完成职业卫生预评价和安全防护设施专篇的编制及审核报批工作。
4、按时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5、按时进行粉尘采样送检。
6、按照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岗前和岗中职业危害防护培训。
7、及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情况汇总上报。
职业卫生计划10
2023年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物理科目组
(一)非定向专业
(二)定向专业
历史科目组
(一)非定向专业
(二)定向专业
2023年省外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以上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简介: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前身是创办于1934年的福音医院护士学校,1年更名为漳州卫生学校,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正式更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护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助产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分委会委员单位、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牵头制定助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
职业卫生计划11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及《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20xx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和《xx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夯实基础工作,深化职业危害治理,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率达到50%以上,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率达到7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xx0%。
3.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危害。
4.遏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尽快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工作。20xx年xx月,辽宁省编办根据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分工的通知》(辽编办发[20xx]231号),明确了省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省安监局和省卫生厅已经完成职能划转,市安监和卫生部门职能划转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尽快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成职能划转工作,建立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都要设立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棋盘山风景开发区安监局除外),配齐满足监督执法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
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要求,配齐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包括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设备(优先选配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照度、风速、激光测距仪等检测装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及必要的检查专用车辆,保障监督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20xx年,市安监局将对区、县(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情况进行达标考核。
2.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1个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棋盘山风景开发区安监局除外)。保证区、县(市)安监局能够得到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根据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实际需求,以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为组织者,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通过利用全市现有的技术服务资源、遴选并确定依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形成覆盖本地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
三是全力推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监督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大幅度提高检测评价数量,检测率要达到50%以上。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展制鞋、家具、铸造、陶瓷、化工、机械、电力、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3.继续加强职业危害的动态申报。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依法如实申报,重点抓好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先申报和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申报率达到90%以上。健全职业危害基础数据库,实现监管工作网络化和信息化。
4.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一是要继续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开展职业危害治理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抓住产生职业危害的重点车间、工艺、工种和岗位,革新技术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
二是要开展制鞋、铸造、陶瓷、机械、化工企业职业危害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要在只取得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治理工作。
三是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职业危害治理,将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电子等行业领域纳入治理重点,突出抓好矽尘、高毒物质、重金属等职业危害治理。实施职业危害重点治理工程(全市确定xx0个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和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从职业健康管理、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深入治理。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职业危害治理的重点行业领域,在上述行业领域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选择5个左右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
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监督,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通过依法整治,使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是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省安监局在木质家具、建材等行业中小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要求,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创建活动,争当职业健康先进企业,用先进典型引导用人单位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20xx年,各区、县(市)要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与卫生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建设项目审批联动机制。
从20xx年2月起,建设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市和区(县、市)安监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力度,审查验收率达70%以上。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防止建设项目“带病”生产和运行,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6.认真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各区、县(市)安监局要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专项检查,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工作,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7.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宣传工作。各区、县(市)及全市各用人单位要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守法意识,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技能。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开展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凡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0xx年没有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20xx年必须参加由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在20xx年全部完成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三是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和防护技能,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8.建立综合信息体系,创建职业卫生年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建立的集职业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核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违法行为处罚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等信息,并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要定期对职业卫生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每年形成年度职业卫生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决策提供服务。
9.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区、县(市)要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通过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设置职业卫生否决项目和对一般职业危害企业考评设定职业卫生部分最低得分比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门槛,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工作考核
职业卫生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市直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考核时予以扣分。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市直管单位监督检查和对区县(市)的督促指导。一是市安监局对市直管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对区县(市)每半年进行一次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促指导。
2.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市和区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特别严重的要报请政府予以关停。
3.市安监局定期对区、县(市)安监局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4.市和区县(市)两级安监部门将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3.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要进行曝光。
职业卫生计划12
为认真做好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全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xx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司根据机构和人事变化,在原基础上,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陈志江
成员:赵镔、陶源发、郑烨仙、陈晓群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科,由其具体负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落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责任主体,督促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有效工作,改善生产(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工作
公司各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2、结合实际完善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害岗位职工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教育、培训;
4、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客观、真实的告知职业危害情况;
5、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机构对接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在职业卫生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6、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机构进行危害检测,检测结果在职业卫生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7、年内继续按要求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予以完善;
8、继续完善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监测报警装置的配置,并做好相关装备的.维护保养;
9、制定重大突发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购置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三证、一标志”)
11、按规定做好接害岗位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失职问责
1、各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作为本年度安全管理的重心,贯穿于组织生产全过程,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卫生方面存在的隐患或不足认真排查治理,确保公司年内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2、各接害岗位和相关辅助部门的单位领导,要加大职业
卫生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隐患或不足限期予以消除。对工作不作为、相互推诿、影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
五、具体要求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改善生产(工作)环境、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端正思想、明确态度,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不懈努力,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2、各单位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安全无事故;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把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基层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形成职业卫生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安全监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尽快提高广大职工对职业危害的认知程度,使广大职工远离职业危害。
职业卫生计划13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思想意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对在职职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内容:
1、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2、《职业病防治法》
3、《安全生产法》
4、《尘肺病防治条件》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6、《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7、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
8、《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二、培训方式
1、由本矿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备课讲授相关知识
2、观看《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的影碟
3、由矿主管部门协调人员、时间集中职工进行培训。
4、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职业卫生培训对象新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四、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五、培训地点和组织
1、地点:职业卫生宣传室
2、组织:职业卫生宣室组织授课和考试
六、培训时间
1、授课时间: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3日,培训时间:9:00至12:00(中班职工)18:00至21:00(夜、早班职工)
2、平时利用班前会进行职业卫生知识讲座。
七、考试时间20xx年4月4日,9:00至12:00,(中班职工)18:00至21:00(夜、早班职工)
八、考核方式
1、所有人员经过培训后,由职业卫生宣传办公室根据培训内容出题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下井作业。
2、经过补考仍然不合格者,不准下井作业。
九、所有授课人员应对授课内容进行备课将授课内容备案。
十、授课计划表;授课人20xx年4月2日xx:00至12:0018:00至21:00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0xx年4月3日9:00至12:0018:00至21:0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
十一、考试计划表;监考人20xx年4月6日xx:00至11:3017:00至1930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闭卷考试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闭卷考试
职业卫生计划14
20xx年,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区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海西、海东分别举办了2期,海南、海北各举办了1期,其他地区尚未组织开展任何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今年仍采取分区域办班的形式,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
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地区于5月底前完成培训,并根据培训覆盖率,增加培训班次。其他地区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好培训工作。
(二)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各地区的`培训计划提前5天报省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审查,授课专家由省局从职业卫生专家库中提取确定。
(三)培训结束后由省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学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培训工作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具体组织承办,省局届时将派员带相关专家前往授课指导。
职业卫生计划15
为深入开展我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各中队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工矿企业本底,做到本底清楚;
2、对工矿企业监督覆盖率达100%,指导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建档率达100%。
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60%。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3月—4月,各中队联合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工矿企业本底,并指导企业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要求:做到本底清楚,对能进场的工矿企业进行指导,4月底将本底和无法进场的企业名单报综合科。
第二阶段:5月--6月,对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进场的'工矿企业,经大队与政府和相关单位接洽后,再进场进行指导,并建立“职业卫生三档”。要求:6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工矿企业的“职业卫生三档”建立工作。
第三阶段:7月--11月,由各中队自行安排时间对辖区内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工矿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要求:辖区内每家工矿企业都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监督覆盖率达100%。
第四阶段:12月,各中队在12月5日前将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建议,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科,由综合科汇总后报卫生局。大队将在12月底对各中队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同时,各中队要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培训交流、在所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和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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