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秘书部的职责如下

第一章秘书处各成员职责秘长职责。
1.协调主席团,全面把握学生会工作动态,有效指导学生会各项活动和日常活动。
2.根据系学生的实际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改革建议,或组织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全体学生会会议,负责主席团会议的记录。
3.审议各部门提交的工作改革办法。在重大活动中,及时组织协调。
4.全面监督秘书处工作,做好承上启下工作;根据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安排相关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计划,与副秘书长沟通。
5.负责秘书处工作的审核、落实和总结,协调秘书处工作。
副秘书长的职责
1、配合秘书长做好主席团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秘书处秘书的工作分配,确保各部门和班级的工作具体到人。
2.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安排各部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确保学生会照常工作。
3.负责学生会部长级会议的会议记录。所有材料的归档必须由个人安排。
4.负责部内各组工作的分配和调控,协调秘书处成员与其他部门成员的关系,评估和评估部门成员的表现。
5.负责部门成员档案和活动资料的管理。注重优秀部员的发现和培养,注重他们的进步,为他们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6、负责秘书处的内部工作,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并在内部工作会议上向秘书长报告成员的表现和工作。
秘书职责
1.根据分工,对学生会各部门和班级的情况进行数据存档和工作监督。
2.负责协调各部门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对各部门和班级的资料进行归档分类,安排学生会每周会议,按时收集会议记录和活动相关资料。
3.并将所有通知归档存放。定期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交的材料。
4.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分配工作,在活动策划审核中发挥创新意识,提出创新建议和建议。
5.团结协助,注重团队精神;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做好每次例会的会议记录,登记会议出勤情况,总结会议结束后的意见和讨论结果。
6.协助其他部门完成数据收集、场地布局、秩序维护等各种活动的后勤工作。
7.负责通知和联系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规章制度
一、日常:
1、秘书处成员应严格自律,遵守学生会管理制度,互相鼓励,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发现部门成员严重损害秘书处形象的,应当立即解雇;
2.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或学生会的名义行为不当。一旦发现,他们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批评、警告,直至被解雇;
3.在执行工作中,秘书处成员应追究小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因主观原因有重大错误或者三个小错误的,予以除名;
4.如果秘书处成员意识到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辞职,并提交辞职报告。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可以在离开秘书处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获得老师的同意,并将工作移交完整。
二、会议:
1.秘书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每周三下午4:30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参加例会。例会前,应设立专门成员登记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2、部门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
3.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会后可讨论解决异议,或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
4.在特殊情况下,应提前请假并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说明原因。会议内容事后明确。委员迟到、早退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的,应当进行内部处理。
第三章奖惩条例
为提高部门成员的责任感,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建设,每学期对部门成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具体规定如下(实行百分制)。
成员的最终评估分数由两部分组成。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评估分数占总分的60%,成员的自我评估分数占总分的40%;每个成员的基础分为70分;严格按分数选拔优秀成员;每次选拔优秀成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
奖惩细则:
1.及时传达各项任务加2-5分/次,工作任务不能及时传达,视情节扣2-5分/次。
2.积极完成发布的工作任务,视其效果加2-5分/次,对无法完成任务而无情况说明的,视其情节扣2-5分/次。
3.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负责加5-10分;玩忽职守,扣5-10分/次。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学生会或部门形象,将给予警告或开除。
4.在活动策划和开展中,提出创新意见的人每次加2-5分。
5.每次例会都要准时参加,生病或者事先请假。无缺勤者加5分;无故缺席扣5分/次,迟到扣2分/次。
6.秘书处委员参加秘书处活动不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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