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9 18:33:34 职场 我要投稿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教职工管理制度15篇

教职工管理制度1

  (一)教职工一日行为规范

  1、上班

  (1)按时上班,无故不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或不到校,自觉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

  (2)骑车者进出校门,校内须下车推行,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

  (3)学生行礼招呼,应自觉应答还礼。

  (4)提前做好上课(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

  (6)校内不抽烟,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门口抽烟,做保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表率。

  (7)严禁上班期间说有损学校发展的话、做有损学校发展的事。

  (8)严禁上班期间在校内外酗酒、严禁酒后滋生事端、打家劫舍、损坏公物、伤害师生。

  (9)严禁上班期间或晚休后,在办公室聚众赌博。

  2、上课

  (1)上课铃未响之前的一分钟,教师应迅速离开办公室,进入教室,准备上课。上课铃响,教师应精神饱满,准时上课。

  (2)上课中做到“八不”,不坐着上课(除生病外);

  不提前和推迟上课;不中途离开教室;不与室外人员闲聊;不看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不随意中止上课;不训斥、挖苦、讽刺学生;不让学生站在室外听课;不接打电话。

  (3)使用普通话教学。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用。

  (5)重视课内学生的规范训练,重视学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质的培养。

  (6)教学民主,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7)班主任的晨会(午会)班队课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专题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对形式主义及随意性。

  3、办公

  (1)做到“五个认真”:备课认真;

  批阅作业认真;学习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教育教学研究认真,不擅离职守。

  (2)做到“五个不“:不闲聊;

  不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随意让学生停课在办公室做作业;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办公桌面的书簿摆放整齐。

  (4)关心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活动

  (1)每周进行的升旗仪式,必须认真参加,做到快、静、齐,升旗仪式时列队与学生同唱国歌。

  (2)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政治业务笔记。学习时做到“四不”: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

  不讲与学习活动无关的话;不带小孩在身边;不随意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

  (3)全体会议或教师会议,不迟到、早退、中离,要认真听、认真记,遵守“七不”做到不吸烟、不讲闲话,保持环境卫生。

  (4)踊跃参加集体性的外出活动,自觉遵守外出活动纪律,互助合作,体现文明榜样的水准,组织学生活动要采取强有力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5)学校的突击应急任务或活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

  (6)学校的常规活动要按常规要求切实做好,任课教师要支持学生参加校级文体及兴趣组的活动。

  5、文明

  (1)尊重学生:既要关心学生,又要严格对待每位学生,以平等的人格和师长的身份施教,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2)尊重家长:虚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对学生校内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善于解决。不搞有偿家教。

  (3)尊重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全力帮助,不说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如有想法和误会,则通过组织(或第三者)沟通解决。

  (4)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学校的水、电、煤、纸张及其他一切财产。

  6、下班

  (1)如教师为最后在教室的在岗者,坚持与最后一位学生一齐离校,关好教室的灯、电扇和门窗。

  (2)如教师为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者,要关好办公室的门窗、电灯等。

  (3)对留在校园的学生做好回家的劝导工作。

  (4)下班后要文明休息,严格遵守国家法纪,不准赌博、不做有损社会和他人的事。

  7、执行

  (1)以上各条要求,敬请每位教工自觉做到,使我校的师德文明水准再上一个台阶,学校将以此作为对教职工学年、年度及学期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出现以下情况者,校方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书面检讨、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聘等)

  ①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一定影响者。

  ②干群、同事之间不团结,故意激化矛盾者。

  ③违反师德规范要求,强行进行有偿家教及非议、训斥学生家长者。

  ④不履行岗位职责,学期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未完成者。

  ⑤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学生伤害事故者。

  ⑥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者。

  ⑦学生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目睹后不及时处理者。

  (二)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的权限

  (1)学校领导(正副校长),请事假两天以上者(含两天)报乡分管教育领导批准,两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校长批准。

  (3)教职工(含食堂工作人员、门卫人员)及有关教师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由分管校长批准。

  (4)教职工上班期间的中途离校一律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批准权限均由分管校长负责。

  (5)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提前及准时上班,迟到者由分管校长作好记载。

  2、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1)教职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须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急诊例外)。

  (2)教职工因有事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一律写好书面请假条,按准假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得离开工作岗位。

  (3)确因急事未能及时做好请假手续或急病、重病,不能送交病假证明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先电话联系。事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人如假期已满,应按时返岗,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事先来电与学校有关领导联系说明理由,回校后补办请假手续。

  (5)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均应在履行请假手续的基础上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6)事(病)假不按手续办事,先斩后奏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教职工考勤工作和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1、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请假制度、考核细则按既定有关条款执行。

  (3)学校由校长室组织有关部门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对于不在岗、无故迟到的教职工,第一次给予教育处理,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作旷工处理。

  2、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学校召开的教工大会,每周教工政治学习会议,由校长室负责点名,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教职工作旷工处理。

  (四)教职工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积极推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特作如下规定:

  1、每年考核分二次进行

  第一学期期末的事业单位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具体考核工作依据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学期期末为教育事业单位对教职工的学年考评,考评成绩记入业务档案。

  2、每学年考核前,每位教职工写好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写好部门工作总结)。

  3、考核奖惩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者根据事业单位奖惩办法,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停止晋升工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各部门的过程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学年度考评及工资晋升、评优树模、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校委会

  教学目标量化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循序渐进,环环紧扣的系统工程,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竞争,鼓励教师努力工作,出色完成好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2

  一、凡借阅学校档案者,必须按规定进行书面登记。

  二、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允许在档案室内进行。

  三、阅档者须承担所借阅档案的安全、保密责任,自觉、仔细地保护好档案,维护档案的`本来面貌,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调换或擅自复印、转借他人,对损坏档案者,学校依据档案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复印档案,须经档案室同意,复印证件、绝密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五、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交接完毕后借阅人员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内人员借阅:

  1、学校各处室或人员查阅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档案可直接到档案室调阅,非本处室或人员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查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校外人员借阅:

  1、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

  2、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档案复印件。

教职工管理制度3

  20xx-20xx学年学校出勤管理,按照中心校《方圆集》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总的是以为构建和谐提倡自觉体现外紧内松的模式,在松得有度,乱松而不乱的.前提下,尽量凸显人文关怀的原则。

  1、导辅师签到上岗时间上午7:30,下午1:00到岗巡视,一个在一楼,一个在二楼。

  2、其他教师签到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00-2:00之间。

  3、今年为了方便、公平起见,用指纹机签到,每周打印一次,月底公示,希望各位老师及时签到。

  4、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向中心校作秋校长请假并做好登记手续,迟到、早退要向有关老师打招呼安排好课程并向校长说明原因做好登记。

  5、代课老师每学期给予2天事假,其他与公立老师等同。

  6、若迟到、早退无说明原因未做好登记的,按照《方圆集》规定给予扣除当月绩效考勤部分规定的工资。

教职工管理制度4

  一、指导思想: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五、 考核结果及使用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为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对教师实施教学常规情况的检查与管理,使全体教师自觉按学校管理目标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并请全体教师执行。

  1、行政人员请假半天按1.5节记,全天按3节记(不含兼课)。

  2、全体教职工(含行改人员)因故缺岗,必须请假,所有请假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及罚金,获准后将假条转呈教导处后方可离岗。

  3、学校考勤由值周人员和教导处具体负责,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呈交假条,经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后方能离岗,电话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5、事假每次节扣款10元,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须请假,由当事人自行安排本班科任教师无偿代课,学校不发给代课报酬,否则按旷课论处。

  6、迟到或早退:2-4分钟,一次扣5元;5-9分钟,一次扣10元;10-20分钟,一次扣15元;20分钟以上,一次扣按旷课计扣;全节课或会未到,一次扣40元;上课时走出教室逗留超过一分钟以上按早退计;体育课未组织学生活动中放任学生自行游动或提前下课按早退计;开会、培训等以5-10分钟记为最低档记扣,提前离开按时记入早退。

  7、旷课:每节次扣30元,以后每次在次基础上上翻30元。上课铃响后2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计,开会、培训、集会等10分钟以后到视为旷课(超50分钟的会议等按50分钟一节课累计计算节次)。早读课以1节课记。

  8、公假:不扣款,不扣分。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或副校长核准,并在值周人员处登记备案。

  9、特殊假:不扣款,不扣分,但不计发超工作量津贴,节假日不除外。

  (1)婚假:7-13天

  (2)产假:90-180天

  (3)节育假:流产准7天,上环准2天,取环准2天,男扎10天,女扎21天。

  (4)护理假:晚育夫妇,准男方护理假3天。

  (5)丧假:亲生父母去世,自亡故之日起至安葬之日止,并延长3天,男教师的岳父母或女教师的公公、婆婆不超过15天,其余直系亲属视其情况经校委会议研究可准1-5天。

  (6)考试假:在校备案记录清楚,凭有关证明准予考试及旅途时间假。

  (7)自然灾害假:据实情处理。

  10、病假

  (1)特殊长病假:经教育局批准的,不扣款,不扣分,年度考核以最低分记(但可合格)。

  (2)生病请假住院治疗,先呈交假条,经行政会议讨论,凭住院治疗证明、住院医药治疗发票的准病假,每天扣0.5分,未获准的作旷课处理。

  (3)一般病情:仅打针、输液或上药的请自己安排时间,调节好,不准病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4)父母或子女生病住院治疗确须护理,凭相关依据,经行政会议研究获准的,按本人病假处理。

  (5)自己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伤残住院治疗的,按事假处。

教职工管理制度6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出大事不随便请假。关于作息的规定如下:

  a、迟到十分钟的扣工资10元;30分钟30元;一个小时按旷工论处。早退也一样。

  b、旷工的扣除工资100元。

  c、请假者自己找人带班的不扣工资。不然扣除当天工资。帮忙带班的如果不服从学校规定的扣除工资,而且发生问题要自己处理。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相反则扣除工资50元。

  4、教师要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在校内外的声誉。工作时对每个孩子微笑,对父母和客人友好,不与父母争吵。

  5、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如有发现扣除工资50元。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撰写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天的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的.日常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课表。成为孩子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协调者和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提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有教案,没有教案不进课堂。教案必须每周五交给主任。老师要在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每节课都有丰富的素材。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老师们积极开动脑筋,自己制作教具。教具应该结实耐用。学期结束时,自制教具要上交资料室,实现资源共享。

  6、老师可以根据每个月的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根据班级情况和孩子的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面装饰,帮助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期末将对教师出勤率、教案、教学、排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各方面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意孩子的情绪,孩子热了或冷了及时添衣,生病了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孩子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的出勤情况。并将出勤情况纳入奖惩、考核规定。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洗手,饭前便后都要洗手。

  8、组织孩子吃饭,让孩子安静愉快地吃饭,教育孩子不挑食,不掉米粒,护士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有污染时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通风,每周经常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老师要精心组织孩子一天的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个小时的户外活动。户外老师要组织户外游戏。没有老师的保护,孩子们不允许玩大型玩具。教师在自由活动前必须提出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一、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二、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三、家长接送孩子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五、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六、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七、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八、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教职工管理制度7

  第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精神,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制度。首先,教师应该加强他们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感。

  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三天之内级组长要把情况书面报告教导处。原则上要由教导处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并作为教师能否聘任内容之一。

  第二、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如果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要追究法律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三、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如有色情、赌博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扣减奖学金、教学经费,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第四、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

  不能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如有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在5天之内向家长赔礼道歉,并且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第五、要关心集体。

  不要做任何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如有有损集体荣誉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扣减集体荣誉奖。

  第六、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

  有意见当面交换,有问题逐级反映,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如有背后议论,有意无意挑起矛盾,要进行严肃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析讨论,当年不评优评先,扣除集体荣誉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低聘、缓聘。

  第七、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八、加强请示汇报制。

  如遇上述情况,必须在三天内向上级报告。教师中的情况由班长向教导处报告,主任、副校长向校长报告,校长向区教育局报告。逐级汇报,以便交流信息,及时纠正,提高质量。

教职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的管理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教职工管理制度,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培训,使之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复习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教职工选聘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选聘标准,包括岗位要求、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岗位需求和教学质量要求,制定不同的招聘标准,确保教职工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学校要求。

  第七条学校应对所有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自我介绍、笔试、面试等多重环节的考核,确保选聘的教职工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职责范围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职责范围,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选择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要求教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工作量的科学分配,确保教职工的工作量合理和任务完成质量。

  第四章教职工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适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水平、师德师风、学科建设等多方面的评估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足之处,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教职工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科学的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对教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知识方面的培训和提升。

  第十五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等多种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六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学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相应惩戒,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责令改正通知,并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强制性控制处理。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警告或处罚,并要求其重新接受培训,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等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并鼓励教职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予以通报、处理和公示。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职工管理制度9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须经教导处同意,否则私调双方均以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制卷、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学期结束接受学生测评及学校考评。

  6、因公需外出,须提前1天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大病恢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做好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2、凡不请假者,或无书面假条,或不按程序逐级请假的均视为旷课或旷工。无病假相关证明的,视为事假处理。

  3、请假人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好续假手续,以便安排工作。

  4、学校及教研组,处室的各种活动、会议均为考勤时间。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各处室主任销假。

  6、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时,应全面了解请假人的工作情况,协商工作调整方案(含调课处理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领导。对准假后造成误课、误工的,将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假待遇

  1、婚假:职工晚婚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给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给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给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不给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7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遇寒暑假可顺延),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岁以上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III度会阴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计划生育严格实施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带环受孕,人工流产(不满四个月)的给假15天。

  4、产假期满后,上班母乳喂养婴儿的,每天给上下午各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作正常出勤处理,独生子女不满5周岁患病住院可给予夫妇一方3—7天公假陪护。

  5、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内可给7天以内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学校将酌情另行处理)。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术,可请护理假2天。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7、因工作调动或拆迁需要搬家的,给予2天以内的搬家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学,一次性给予2天以内的护送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为连续假,本市内一律不给路程假。对坚持上班,放弃待遇假的教职员工,学校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9、在不连续请假,不影响工作(最多只能微调课表)的情况下,工龄10——20年,或工龄20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学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计算

  连续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则应将假期计入病(事)假时间。

  (六)教学纪律在年终奖和工资津贴的体现

  1、教职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标准扣发,年终全勤奖按5元/天扣发。

  2、职工旷工,月工资津贴扣80元/天,年度全勤奖加扣40元/天。教师误课、私自调课,工资津贴扣40元/节,年度全勤奖加扣20元/节。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会,一律按误课一节论处。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师上课无教案、接听手机和抽烟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年终奖加扣10元/次。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视误课一节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5元/次;迟到10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早自习迟到5分钟以上,停发早自习津贴,无故缺席者视误课半节处理。迟到时间累计计入年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6、教职工擅自拖延报表或计划总结等而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月工资津贴扣15元/天;年终奖,视情节一项扣20元—100元。

  7、未经授权,任何人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除退回全部费用外,月工资津贴扣200元,并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终奖。

  8、体罚学生,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9、损坏公物(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收费失误者照价赔偿。

  10、吵架、打架的双方,或在校内骂人、无理取闹、恶意中伤他人或扰乱会场纪律者,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工资津贴扣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

  11、违反计划生育者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12、违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注:违纪行为处理程序:部门调查——书面报告校长室——校办备案、按章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一、考勤项目:

  到离校、办公、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或活动。

  二、考勤时间:

  上午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

  下午第六节课到第八节课

  三、考勤要求:

  1.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无故迟到、不早退。早上凡迟于8:00进入学校、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教师一定要履行签名手续。

  2.教师办公期间要勤勉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参与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

  3.严格执行上课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迟进课室上课,不提前下课或途中离开教室,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不在教室抽烟。

  4.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如教研活动)需准时参加,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监考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教师不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需遵循请假制度。半天之内的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记载,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批准。凡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请假人自行调课,如调课有困难,可申请教导处代为安排调课,假满回校后到教导处销假。

  四、考勤管理办法:

  1.上下班迟到、早退、外出办事的考勤有门卫监督,当天值日行政记录。

  2.教师上课、办公纪律考勤主要由教务处每天组织巡课检查,另外每周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师是否在岗进行一次大检查。

  3.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4.教研活动考勤由教研组长负责。

  5.学校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由组织者负责。

  6.对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的统计每月一次,学期汇总存档。

  五、考勤管理奖惩:

  1.教职工不履行签到手续或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2.办公期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的发现2次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考勤奖20元。

  3.严重违反上课制度(如出现空堂现象等)按旷课处理,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3。

  4.无故旷会一次扣考勤奖5元,不准时参加会议或活动超过3次算旷会一次。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保证。为了提高教职工纪律观念,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四分之一天扣除。

  二、教职工全天坐班,教师在值班室领证,坐班时间若因事外出,须向值日或值周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脱岗。每周由分管副校长同值日或值周领导不定时抽查,如果发现无故脱岗者,除进行批评外,旷工处理。

  三、凡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超期,应提前请假,按事假处理。

  四、病、事假经校长批准,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确实不能亲自到校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请,但回校后要补请假条。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五、集体活动时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

  六、无故不到校,视为旷工。

  七、学校教导处负责教师日常和集体活动的考勤,业务学习由主任负责考勤,每月将考勤情况报分管副校长。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一、教师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要外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不超过10天。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起(含第二次)每次扣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半天计算。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七、出勤统计管理

  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将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请假范围及准假范围、审批程序、记假办法

  (一)请假范围及准假期限

  1、病假:

  一个月以上须持县人民医院证明,不足一月者,必须持城区卫生医疗单位证明方能准假,记“病假”。病假在计算请假节数时折半计算。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一周一汇总。无医疗单位证明的不折半计算。

  2、事假:

  ①婚假:教职工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婚假为7天(连续请含周末),超过7天按事假执行。

  ②产假:女教师准生一胎或二胎者,按有关规定休产假3个月(90天),难产加半个月产假,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给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产假期间不影响妇女的工资和晋级。女职工放怀休息2天;怀孕不满四个月以内流产,根据医务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男扎给假10天,女扎给假15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及各种与工资有关的补贴,不享受与工作量、绩效工资有关的学校补贴。

  ③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予5天丧假,异地的'给予路途时间(省外的教师可给予最多三天的路程假),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公婆等。教职工必须负责照顾亲属的丧事(指岳父母、爷爷、奶奶),给假3天,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

  ④函授、自学考试:以通知时间为准记假。

  ⑤其他事假: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由于家事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应申请事假。

  (二)审批程序

  1、凡须请假的教职工,一律书面请假,说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原则上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在半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含半天),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校长审批。

  3、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或代理校长审批。

  4、因重病或突发性事件,本人无法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家人电话请假并办理补假手续,其他情况应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三)记假办法

  1、教职工将审批后的假条及时交所在处室一份,予以记载,各处室负责人员要认真统计,每周将所属教职工考勤记载明细表(附假条)和汇总表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学校办公会上进行通报,于每周一上午公布上周考勤,办公室人员每月进行汇总,于下月3日前公布。

  2、假期不跨节假日,则按实际天数记假,假期跨节假日则连续记假。

  二、考勤办法

  1、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教师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教师上课出勤进行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抽查结果马上汇总公布并按规定对未在岗者给予处分。

  2、学校重大集会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如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教学分析会、级部(教研组)会、党团员大会等),由分管领导负责考勤,会后将出勤情况交办公室汇总。

  三、考勤要求:

  1、教职工请假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各种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向相关领导销假,逾期不归且未补假者以旷工论处,返校未及时销假者,所超课时数记入请假节数,旷工一节抵事假一天。

  2、请假必须调好课,接课教师不能重堂,并按时上课,如有误课,给教师双方记误课。

  3、迟到:预备铃响后,不到校为迟到,上课铃响后不到校为旷工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抵事假1节;有课者3分钟内未进教室记“误课”,误课1节记旷工1节;

  4、早退: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的;未到下班时间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早退统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5、旷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以及逾期未归未曾续假的,均视为旷工;办公时间不准干与办公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象棋,洗衣服等,发现每人次抵旷工1节),旷工一节记事假一天。

  6、空堂1节记“事故”,抵事假2天,当不能被评为优秀。

  7、学校特殊日期:如级部或学校举行大型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假期或周六学习、义务劳动等)。计算请假节数时,按实请假节数2倍计算。

  8、负责早自习、晚自习值班的教师如有事需请假,请假节数按2倍计算(自己找人替班的不记假,)。

  四、奖惩办法

  1、学校每月设立出勤奖60元,每月假期累计不超过2天可享受60元奖励,每超一节扣出勤奖2元;旷工一节扣30元,旷课一节扣出勤奖60元,不够时从绩效奖励和其它福利中扣除。

  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经校委会批准后,可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奖

  2、教职工每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超过天而少于15天(含15天)者,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一半,多与15天而少于30天者(含30天),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的三分之一,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

  3、一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不能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考核优秀,超过15天的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考核。

  4、学校将出勤情况纳入教职工量化考核中。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若出现钻政策空隙现象学校向教育局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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